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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一般>公告辦理106學年度工讀助學金申請相關事項,敬請張貼。

相關網址: https://aps.ncue.edu.tw/working/

一、申辦期限:106年7月20日起至7月28日下午5點前,至線上申請後將「PDF電子申請資料」寄至E-MAIL-s60370@cc.ncue.edu.tw,未於期限內寄件者,視同未申請。
二、申請方式:請至學生線上生活服務學習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資料(申請學年度請點選「106學年度」),輸入完畢請點選送出,並把該「申請書」及檢附「應繳證件(可用照片檔、掃描檔)」寄E-mail。
三、錄取標準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且具備以下身分者,得優先錄取:
(一)身心障礙學生。
(二)原住民學生。
(三)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資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四)家庭遭變故致經濟困難影響就學,經導師簽署證明。
(五)清寒僑外生,由國際事務處審查,並證明其清寒狀況。
以上符合規定之學生需檢附證明文件。
四、工讀期限:期限為一學年,期滿需重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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