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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3則,108-1學期「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共3則,請依限送件申請。
一、108年9月30日前,自行送件(申請人為家長--失業勞工)
108-1學期「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一)金額:1萬2千元,適用對象:子女就讀大學部之非自願性離職失業未達半年之勞工家長(108/4/1~108/9/30失業,且申請時仍未就業者)、北市籍(但申請人與設籍北市國民結婚,獲准居留依法在台工作之外國人、陸港澳居民不在此限)、申請人及配偶107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不逾148萬元,且子女非研究生、公費生、延畢生或已領有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含弱勢助學計畫學雜費補助)、教育或其他補助者(私立高中職教育代金不在此限)。
(二)若失業日期為108年9月24至30日且不及備妥相關文件者,得於申請期限內先行郵寄申請書,並於一週內完成補件。
(三)非自願性離職失業勞工之定義、請領資格、應檢附文件……等及其例外事項,請務必詳閱附檔1~3,或洽臺北市市民熱線1999或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站 https://bola.gov.taipei/

二、108年10月14日前,自行送件(申請人為家長--失業勞工)
勞動部108-1「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金額:1萬3千6百元,適用對象:子女就讀大學部之非自願性離職失業達1個月迄今之勞工家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91/1/1~108/8/10前失業,且108/9/9前仍未就業者)、申請人及配偶107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不逾148萬元、未請領老年給付、或至108年9月9日止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且子女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含弱勢助學計畫學雜費補助)、教育或其他補助者(私立高中職教育代金不在此限)。非自願性離職失業勞工之定義、請領資格、應檢附文件……等及其例外事項,請務必詳閱附檔4~6或或勞動部免付費電話:0800-085151或勞動部網站 https://www.mol.gov.tw/topic/3075/6074/7607/

四、108年10月31日前,自行送件(電子檔及紙本皆須需e-mail及郵寄)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107年大碩清寒獎助學金」
(一)金額:1萬元。
(二)適用對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含新生)、本國籍、大學部、非公費生、107-2學業成績達80分、操行優良。
2.家庭突遭變故或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需具縣市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
3.除低收入戶外,需未領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或優待補助、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
4.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
(三)應檢附文件:
1.申請表:需黏貼大頭照、師長簽章推薦。
2. 107-2學期成績單[新生請繳交高三下學期成績單及蓋有本校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請至註冊組辦理)]。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4.低收證明、或突遭變故、清寒證明文件
5.其他(非必備):未領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或優待補助、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非低收者,如擬檢附「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證明」請洽生輔組辦理)。
(四)注意事項:
1. 108年10月31日前,電子檔及紙本皆須需e-mail及郵寄,e-mail主旨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獎學金申請—申請人姓名」,寄件後5個工作日內如未收到回信,需電洽該會查詢。
2.餘請詳閱附檔7~8或該會網站 網址 http://www.taso.org.tw/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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