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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2則: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2019「吳鄭秀玉女士黑潮獎助金」等共二則獎助學金,請依限自行送件申請。
壹、108年10月6日前e-mail至黑潮:kuroshio@koef.org
財團法人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吳鄭秀玉女士黑潮獎助金(共計四類):
一、 金額:5千~2萬5千元。
二、該獎助金分四類別:海洋研究類-論文研究、海洋保育活動類、海洋藝術創作類、海洋計畫科展類,內容皆需與海洋相關,獲獎者需依各類別期限交件作為結案報告,且完成後需出席該單位辦理之成果發表會或相關展出活動、公告獲獎時,一併公佈得獎者申請資料(2018得獎者申請資料供參,如網址 https://tinyurl.com/yxom7ua8 )。資料填寫完成後請於108/10/6前e-mail至黑潮:kuroshio@koef.org,相關佐證資料如需郵寄,請寄至「970花蓮市中美路81號、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如有疑義,可寄信或電洽03-8246700,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1~8,或該會官網 https://tinyurl.com/yxg8n6b5

(一)海洋相關研究類(從事海洋生態、文化或海洋教育等相關論文研究):
1.金額:2萬5千元,適用對象:研究生(含應屆畢業1年內),獲獎後需於申請年度起2年內完成,論文已完成者,申請時請一併繳交。
2.應檢附文件(如附檔2):
(1)申請書:
a.需同時繳交WORD檔及PDF檔。
b.研究構想說明書(如附檔2):文字圖表以不超過3,000字(包括標點符號,但不包括圖表之內容及其說明文字)、總頁數不超過五頁為原則。需依據該會提供之架構格式書寫,若相關海洋研究之論文已完成,請一併繳交完整論文。
(2)在校生提供在學證明或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畢業生提供研究所畢業證書影本、指導教授推薦函一份(如附檔2)。

(二)海洋保育活動類(推廣海洋保育相關活動):
1.金額:2萬5千元,適用對象:不限(社會大眾),可個人或自由組隊參加,人數不限。獲獎後需於申請年度起1年內完成。
2.應檢附文件(如附檔4):
(1)申請書:
a.需同時繳交WORD檔及PDF檔。
b.企劃構想說明書(如附檔4):需依據該會提供之架構格式書寫,文字與圖表以不超過2,000字(包括標點符號,但不包括圖表之內容及其說明文字)、總頁數不超過五頁為原則。
(2)團隊或個人簡歷介紹。

(三)海洋藝術創作類(透過不同藝術創作形式突顯海洋保育重要性):
1.金額:2萬5千元,適用對象:不限(社會大眾),可個人或自由組隊參加,參選作品須為作者「新創」,不包括改編他作或重新表演他人已完成之舊作。獲獎後需於申請年度起1年內完成(特殊狀況可提出申請展延1年)
2.創作內容包括「造型藝術」、「音像藝術」、「表演藝術」等多元媒材及呈現,詳如下列:。
(1)造型藝術類:包括平面、立體、攝影、裝置、新媒體藝術…等。
(2)音像藝術類:包括「動畫」、「短片」、「繪本」…等。
(3)表演藝術類:包括「音樂」、「歌曲」、「舞蹈」、「戲劇」…等。

3.創作作品資料:
(1)參選作品須為作者「新創」,不包括改編他作或重新表演他人已完成之舊作。
(2)參選作品須提供足以證明個人創作的物件,包括圖像、音像等,由創作者自行決定適當的媒材。
4.應檢附文件(如附檔6):
(1)申請書:
a.需同時繳交WORD檔及PDF檔。
b.創作構想說明書(如附檔6):需依據該會提供之架構格式書寫,文字與圖表以不超過2,000字(包括標點符號,但不包括圖表之內容及其說明文字)、總頁數不超過五頁為原則。
(2)團隊或個人簡歷介紹。

(四)海洋計畫科展類(以科展方式,探討海洋現況及面臨問題,並嘗試尋求解決方法):
1. 金額:5千元,適用對象:在學學生,可個人或自由組隊(可高中以上跨年齡),參加者皆需具備學生身份,每件作品學生人數限1至4人,凡未實際參加研究製作之學生不得列為成員。獲獎後需於申請年度起1年內完成。科展作品之指導教師須為目前或曾經任教於高中以上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代理(課)教師或實習教師,並請協助填寫推薦函(如附檔8),作品如發現仿製或抄襲他人之研究成果,取消資格。
2.應檢附文件(如附檔8):
(1)申請書:
a.需同時繳交WORD檔及PDF檔。
b.科展構想說明書(如附檔8):需依據該會提供之架構格式書寫,文字與圖表以不超過2,000字(包括標點符號,但不包括圖表之內容及其說明文字)、總頁數不超過五頁為原則。
(2)指導老師推薦函。


貳、108年10月9日前,送生輔組初審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金基金會「108學年度獎學金」

(一)金額:1萬~4萬元(該獎學金獎項繁多,規定各有不同,請自行參閱附檔1文末之「未指定學校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二)適用對象:含新生、應屆畢業生、轉校生、插班生(請詳閱Q&A,如附檔10),非公費生、108-1學期未領其他單位獎學金,學行、體育成績規定如下列:
1.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三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三名,且107學年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均達60分。
2.體育成績達70分(需檢附修習體育之學年度成績單,無體育成績者請於申請表勾選原因)、107學年學行皆達80分、各科皆及格。
(三)申請條件:
1.符合前項基本體育及學行等條件。
2.符合 「108學年度未指定學校獎學金名額分配表」各項獎助學金規定條件(如附檔9),建議申請前務必先行詳閱附檔9。

(四)注意事項:
1.大一新生限申請高中職或無學歷限制之獎項及附檔9之分配表最後一項「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學金」。轉校生、插班生請向原學校送件申請。
2.依來函規定,每項獎學金依據各該申請條件,最多擇優3名函送申請,每人最多申請2項、獲獎1項。
3.清寒證明:除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證明外,亦可檢附師長清寒證明(該獎助學金認證效力高於村里長證明,可參考附檔13自行製作)或師長推薦函(需描述學生家庭狀況並請師長簽名),或其他證明文件。
4.本獎助學金有不得兼領限制,如獲獎後,又獲其他單位獎助學金,需擇一放棄請領(放棄聲明書如附檔12)。
5.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9~13。
(四)應繳交文件:
1.申請表(每項獎學金需單獨填寫一份申請表,至多申請2項、獲獎1項)。
2.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辦理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3.107學年度學業成績單(如於其他學年度修習體育者,請加附該學年成績單)。
4.申請之獎學金指定條件所需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1份(各項獎學金指定條件不同,請詳閱附檔9之「108學年度未指定學校獎學金名額分配表」及附檔10「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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