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學金】共4則,「古秉家先生清寒獎助學金」及洪黃環女士、志光、岸裡等獎助學金共4則,請依限送件申請。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善愛協會第33期「古秉家先生清寒獎助學金」: (一)金額:1萬元,適用對象:(含新生、轉系、轉學、插大生)、本國籍、大學部、非公費生、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家遭重大變故(如重大傷病、診斷證明、身心障礙、天災……)致生活困難者、未領取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及補助(例外:身心障礙、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原住民、學產基金、大專院校弱勢助學金等)、107-2學業成績達85分、操行達80分。。 (二)注意事項: 1.低收、特境家庭或家遭重大變故者,需檢附證明文件。 2.應檢附資料(需依序裝訂於左上角): (1)申請表(表一至表二,共2頁):需黏貼照片及推薦人簽章(推薦人為父母或師長)。 (2)107-2成績單正本:新生、轉系、轉學、插大生請檢附前一就學學校成績單及本校在學證明。 (3)全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均需含記事)。 (4)低收、特境證明正本或家遭重大變故證明影本(如重大傷病、診斷證明、身心障礙、天災……)。 (5)該協會「個資告知事項」正本(如申請表之表三)。 (6)申請者本人帳戶存摺封面影本(需含金融機構全名、分行別、帳號及戶名)。 3.餘請詳閱附檔1~2。 二、108年10月14日前,自行送件 歡喜希望社會福利基金會「洪黃環女士愛心獎助學金」: (一)金額:3萬元(獲獎後符合續領資格,每學年補助至畢業)。 (二)適用對象:(限大一新生及續領生)、就讀電子、資訊等高科技相關學系、國際關係暨大陸事務相關學系、農業資源相關學系等學系,詳如下列: (三)大一新生(新申請): 高中三年學業與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甲等)、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3~4 或該會官網 http://www.joyandhope.mymailer.com.tw/ 1.注意事項: (1)如有條件相似者,以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考量: A.家境清寒者(低收優先,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清寒證明者參酌之)。 B.學生或父母之一為殘障者(檢附殘障手冊影本,殘障等級較高者優先)。 C.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親或負擔家計者因重病或家庭遭受重大災害等),致無力繼續就學,有具體證明者。 (2)獎助學金申請案經審查如有相同條件者,以未申請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 (3)申請需配合家訪或電話訪談,並需親自出席領獎。 (4)獲獎者每學年應從事社會公益服務工作20小時,並取得志願工作單位證明(正本)。 2.應檢附文件(依序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1)申請表:需電腦打字以白色A4紙印出、黏貼2吋半身照片,並於就學狀況欄位勾選「入學(大一新生)」。 (2)高中歷年成績單正本:共6學期、需含學業成績及德行資料。 (3)本校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印在A4同一頁、加蓋註冊章)。 (4)一千字自傳:需電腦打字以白色A4紙印出,內容可參考寫:家庭狀況(含從事之行業與經濟狀況)、求學及成長過程、曾參加之社團活動及經歷、自我評價(性情、興趣、專長、優缺點)、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其他。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續領申請(限107學年度已獲獎者):107學年學業需達75分、各科皆及格、操行無不良紀錄(請至本組申請獎懲證明)。 1.應檢附文件(依序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1)申請表:需電腦打字、16號字以白色A4紙印出、黏貼2吋半身照片,並於就學狀況欄位勾選「在學(續領)」。 (2)107學年成績單正本及獎懲證明。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印在A4同一頁、加蓋註冊章)。 (4)一千字自傳:需電腦打字、16號字以白色A4紙印出,不得沿用上學年申請檔案。內容可參考寫:家庭狀況(含從事之行業與經濟狀況)、求學及成長過程、曾參加之社團活動及經歷、自我評價(性情、興趣、專長、優缺點)、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其他。 (5)公益服務證明正本:從事社會公益服務工作20小時,並取得志願工作單位證明(正本)。 (6)其他相關其他佐證資料。 三、108年10月15日前,上線申請,通過後再通知繳交相關證明 https://tinyurl.com/y6pwrlk2 志光慈善會「莘莘向榮獎助學金」 (一)金額:1萬元。適用對象:本國籍、大二至碩班、未獲該會獎助學金者、107學年上下學期及107學年之學行成績皆達80分。請注意:申請時所檢具附加之資料影本,可加分(例如:自傳、獎狀、低收入證明),條件相同時,低收優先。餘請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5 或該會官網 http://www.joyandhope.mymailer.com.tw/ (二)應檢附資料(審核通過後,該會再行通知繳交): 1.申請表:需於申請系統線上列印。 2.107學年度成績單:需加蓋校印(請至本組填列用印申請書單)。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加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本(皆請至註冊組辦理)。 4 申請者得檢具相關資料,可加分,如自傳、獎狀、低收入證明。 四、108年10月15日前,自行送件申請 財團法人岸裡文昌教育基金會「108年度獎助學金」: (一)金額:4千~5千元(新生比照前一學制金額)。 (二)適用對象:(含新生,適用前一學制申請組別)、岸裡國小校友。該獎助學金分學行俱優、清寒及殘障、特殊才藝等3種獎項,詳如下列。餘請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6~7 或該會官網https://sites.google.com/a/ms.olps.tc.edu.tw/cai-tuan-fa-ren-an-li-wen-chang-jiao-yu-ji-jin-hui/ (三)學行俱優獎學金: 金額:4千~5千元(新生比照前一學制金額)。適用對象:(含新生)、107學年學業成績達75分(研究所只需各科皆及格)、操行成績達80分或甲等、未受記過處分、體育成績達75分(身障者不在此限)注意事項:各學程限申請2次。 (四)清寒及殘障助學金: 金額:4千元(新生比照前一學制金額)。適用對象:(含新生)、低收、或中度或重度身心障礙者(需附證明)、107學年學業成績各科皆及格、操行成績達80分或甲等、未受記過處分、體育成績達75分(身障者不在此限)。 (五)特殊才藝獎學金: 金額:4千~5千元(新生比照前一學制金額)。適用對象:(含新生)、在美術、音樂、體育等方面參賽,獲得「公家機關辦理」之縣市個人比賽前3名或全國性個人比賽前6名者(需檢附證明)。公家機關辦理:例如獎狀上有公家機關文號或單位章或其他可證明為公家機關單位辦理之比賽資料。 (六)應檢附文件: 1.申請書。 2.岸裡國小畢業證書影本。 3.本校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加蓋註冊章並加註蓋章日期、提醒:需加註蓋章日期,此項皆請洽註冊組辦理))。 4.107學年成績單正本:申請學行俱優獎學金者,才需檢附,影印本無效,文件需有校方核章證明。 5.競賽績優證明:申請特殊才藝獎學金者,才需檢附。 6.清寒證明或殘障手冊影本:申請清寒或殘障獎學金者,才需檢附。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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