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獎助學金】本校自108-2學期起新增 「飛羚電機關懷清寒學生獎助學金」,每名2萬元。
二、法規及申請表格如附檔。 三、108-2學期受理申請起迄期間:自開學日起至第四週週五下班前截止。 四、適用對象: 碩班以下、突遭變故致就學困難者、或經濟弱勢(108年經審查合格之弱勢助學金1~5級、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前一學期成績達班排前50%為原則、操行達85分且無記過處分,且完成1場次之揚鷹增能講座及回饋單者。 三、獎助名額及金額:108-2學期名額為25名,每名2萬元(獲獎者不得重複領取本校其他校內代辦清寒獎助學金)。 四、餘請詳閱附檔。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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