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學金】共2則:108-2賑災基金會「助學金」及行天宮資優長期培育獎學金共二則,請依限送件申請。
**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一、延至109年3月24日中午12點前,送件生輔組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8-2學期「助學金」 (一)金額:1萬5千元,適用對象: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中低收弱勢受災家庭在學子女(重大天然災害係指自申請日起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者)、就學確有困難、非公費生、非延畢生、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餘請詳見下列說明及及附檔1。 (二)應檢附文件: 申請書、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戶口名簿影本、在學證明或加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請至註冊組申請)、切結書。 (三)告知事項: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學生在校獲獎補助之紀錄。 二、109年3月10日前,上線報名及郵寄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08-2「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 (一)金額:每學年最高20萬~40萬元,每學期經審查通過,持續培育至畢業。獲獎學生如表現優異,錄取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研究所入學許可者,經該會詳細審核及評估後,可繼續給予培育。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2或該獎學金官網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二)適用對象及組別:(擇一申請): 1.學業優異組:中華民國籍、大二以上、學業成績或論文水準優異,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者優先錄取 (1)大學部:每學期學業成績均達80分且為系排前10%(系排名成績請洽註冊組)、操行達80分之在學學生。 (2)研究所(含新生):學業成績及或論文水準優異。 2.特殊才能組:中華民國籍、近三年體育競賽或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表演相關領域,前3名或特優、或入選國手、國家培訓隊者。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者優先錄取。 (1)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表演相關領域,近三年曾參與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或國內全國性個人比賽獲前3名或特優獎。 (2)體育競賽:屬於教育部公佈之最新年度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刊載之體育競賽種類,個人競賽項目成績表現優異,近三年曾入選國手、國家培訓隊、或曾參與國際性具規模之比賽及國內由中央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個人競賽項目,獲前3名或特優者。 (三)應檢附資料 1.上線填妥申請書後下載列印(需黏貼三個月內二吋照片一張)。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記事)。 3.自傳 (直式橫書A4、限一張):含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需詳細說明)、社會服務看法、如何運用該獎助學金及個人足以獲得該專案培育之理由。 4.指導老師(或系所主管)推薦書至少乙份。 5.在學證明或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洽註冊組辦理)。 6.足以證明家境困難之相關文件:如低收、中低收、107年全戶所得及財產清單(申請方法如附檔4)、重大傷病卡…等等。 7.若有公益服務證明文件,可檢附供評審參考。 8.其他足以證明所列狀況之文件。 9.資賦優異證明: (1)學業優異組: (a)大學部:大學歷年個別學期含系排名成績單 (請洽註冊組辦理)。 (b)碩博士生:新生檢附大學(碩士)歷年成績。碩士生需檢附大學(含系排名)及碩士歷年個別學期成績單正本、研究計劃或研究論文概要。博士生需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個別學期成績單正本、碩士論文概要。 (2) 特殊才能組: (a)歷年個別學期成績單。 (b)三年內比賽得獎證明或入選國手、國家培訓隊證明、個人最具代表性之作品或演出、表現(靜態部分提供照片、圖稿或幻燈片等;動態部分提供個人演出、作品、比賽或專長活動項目之動態紀錄影片)。 (四)注意事項: 1.申請人如未成年,法定代理人需於申請書簽名並註明關係。 2.各項文件不可裝訂,需依序排列以長尾夾固定,掛號郵寄之信封並需註明申請組別。 3. 獲獎者有公益參與之義務事項。 4.參與申請之文件及作品如需退還,需於該獎學金頒獎日起30日內自行檢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及退件申請書(如附檔3)逕寄該會申請。 5.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學生在校獲獎補助之紀錄。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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