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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2則,108-2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及「嘉義市清寒優秀獎學金」等共二則獎助學金,請同學依限送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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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109年3月15日前,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
(一)金額:2萬至3萬元,適用對象:中華民國國籍、身心障礙或低收、35歲以下、非延畢生、107-2及108-1學期平均成績達75分或班排前40%內,各科皆及格、操行達80分。需檢附師長或社會團體組織推薦函,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1~3。
(二)應檢附資料:
1.申請書:需推薦人簽名及蓋章(並需檢附推薦書)、申請人需簽名並填寫所屬科系及年級
2.成績單正本:107-2及108-1學期成績單(各學制一年級生請檢附108-1學期成績單)。
3.申請人最近不相同之彩色全身生活照2張:照片或列印均可,但不受理證件照或半身照。
4.推薦書乙份:推薦人需簽名,並於申請書姓名欄位簽名及蓋章。
5.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請至註冊組辦理)、身心障礙證明或低收證明影本(至少需檢附一種),以上影本需加註申請獎學金專用。
6.自傳:敘述家境狀況、障礙原因及成長學期過程等等(字型設14級字,需1,000~1,200字,並雙面列印以符合該單位節能減碳要求)。
7.生涯規劃報告:簡述未來規劃、學習計劃及回饋社會計畫等等(字型設14級字,需1,000~1,200字,並雙面列印)。
8.個資同意書。
9.對社會貢獻度(無則免附):近3年之志工服務證明或感謝狀等影本。
10.得獎記錄:近3年之得獎記錄(獎狀影本或獎牌獎盃照片等資料)。
9.該會評審標準:1清寒程度2.殘障程度3.學業及操行成績4.近三年得獎記錄5.近三年對社會貢獻度。
(三)注意事項:
1.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皆須加註「申請獎學金專用」。
2.獲獎者無故未出席領獎視同放棄,出席者該單位酌予補助車資(行動不便需陪同出席者,補助1名陪同者車資)。
3.寄出前請詳閱檢核「信封」下方之「自我查核表」(如附檔2),

二、109年3月16日中午12點前,送件生輔組
嘉義市政府「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5千元,適用對象:大學部、父或母設籍嘉義市達6個月、家境清寒、108-1學期學行成績皆達80分、無記過處分(由本組查核)、未享公費、未領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等獎助學金(獎助學金不含學雜費減免補助),未成年者需加附家長同意書,低收入戶優先考量錄取(附證明),餘請詳見下列事項及附檔4~5。
(二)應檢附文件:
1.申請書:未成年者需家長或監護人簽名,並加附家長同意書。
2.未享公費及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列未領公費或獎助學金切結登記,由本組查核後於申請書核章證明。
3. 108-1學期成績單。
4.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需含父或母戶籍資料及記事)、清寒證明(低收優先考量),未檢附者視同同意由嘉義市政府統一查核(需於申請書「附繳證明文件」欄位註明並簽名+日期)。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請瀏覽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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