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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二則,109-1學期祥和慈善基金會109年「中低收入學生獎助學金」等2則,請依限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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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皆須含記事。建議滿18歲以上者,攜帶身分證及250元至戶政事務申請自然人憑證,可隨時上線申請並於1小時內收到通知下載電子戶籍謄本。
■戶籍謄本、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申請方式請參閱本組獎助學金專區 / 校內外獎助學金Q&A 之Q7及Q8,網址 https://reurl.cc/bRE5Wr

一、109年8月15日前,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祥和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09年「中低收入學生獎助學金」:
(一)金額:2萬元。
(二)適用對象:高雄市籍、中低收、108學年學業平均成績自然組逹75分、社會組逹83分,前一年度志工時數可加分(非必備),如有可檢附供該會審核參考。獲獎後未出席領獎視同放棄,餘請詳閱附檔1或該會官網 http://www.xh.org.tw/
(二)應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師長推薦表(需含學生自述500~1千字)
3.108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至註冊組加蓋註冊章)。
6.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父母)
7.中低收證明正本
8.非必備、加分用:108年志工服務時數證明、特殊才能表現或力爭上游事蹟說明(需附佐證資料)。
三、注意事項:該獎學金為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祥和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09年「中低收入學生獎助學金」(限高雄市籍),九月另有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清寒獎學金」及「特殊表現獎」限臺中市籍,二者不同,請同學申請時注意分辨。

二、109年8月22日前 ,自行送件。
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臺灣省臺東縣團務指導委員會「109年臺東縣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一)金額:2~4萬元
適用對象:臺東縣籍、低收、非應屆畢業、非公費生、非新生、未受小過以上懲處、108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為原則"(研究所85分),獲獎後未出席領獎視同放棄。
審核方式:以學業成績為優先,並考量自傳內容及獎狀(如有公益服務或服務奉獻等類別獎狀更佳),送件請掛號郵寄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陳俊丞輔導員,餘請參閱附檔1或臺東縣救國團官網 https://tinyurl.com/y3aj8emd
(二)應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108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含排名)。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4.獎懲紀錄正本(請向生輔組鄭小姐申請)。
5.低收證明正本。
6.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至註冊組加蓋註冊章)。
7.自傳(3百字以上)。
8.若有各項獎狀請檢附影本。

*****備註: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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