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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2則,平安菁英基金會109-1「平安獎學金」及救國團屏東縣團務指導委員會109年「公益基金會獎學金」等共二則,請依限送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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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皆須含記事。建議滿18歲以上者,攜帶身分證及250元至戶政事務申請自然人憑證,可隨時上線申請並於1小時內收到通知下載電子戶籍謄本。
■個人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申請方式:無論是否成年,皆可憑個人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登入申請,大約1小時內,會發信通知上網憑卡及密碼登入下載PDF檔。
■戶籍謄本、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申請方式請參閱本組獎助學金專區 / 校內外獎助學金Q&A 之Q7及Q8,網址 https://reurl.cc/bRE5Wr

一、109年9月25日前,自行送件
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109-1「平安獎學金」:
(一)金額:1萬元,適用對象:(含新生)、非低收、35歲以下、本國籍且具台灣戶籍、非延畢生、中低收、特境或108年家庭年所得合計未達90萬元(需附證明)、108-2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或班排前40%、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條件相當者,優先考量弱勢、原住民及新住民家庭,餘請詳閱附檔。
(二)應檢附文件(需依序於左上角裝訂):
1.申請書
2.自傳:600字以內
3.師長推薦內容(事蹟)
4.108-2學期成績單正本(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及獎懲記錄(請洽生輔組鄭小姐申請)
5.家庭類別證明文件:中低收、特境家庭證明、原住民(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新住民證明(檢附含記事之戶籍謄本)
6.非中低收、特境者需檢附:108年全戶所得證明正本(申請全戶所得清單方式請參閱生輔組「獎助學金Q&A」,網址 https://goo.gl/4MXMWy )
7.內外特殊表現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8.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9.在學證明或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洽註冊組辦理)、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金融(郵局)機構存摺影本(含戶名、帳號及開戶分行資料)。

二、109年9月23日前,送生輔組初審
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臺灣省 屏東縣團務指導委員會109年「公益基金會獎學金」:
(一)金額3萬元,適用對象:屏東縣籍、非公費生、非特教生、低收或經濟弱勢經師長推薦者(如附檔)、108學年學業成績達80分、未受記過處分、未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送件時請填寫「切結未領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登記表」),獲獎者需於109年10月25日親自出席領獎,無法出席者請勿申請。
(二)應檢附文件:
1.申請書
2.108學年成績單
3.低收或經濟弱勢證明(如附檔)
4.未受記過證明(不需申請,由本組統一檢附)
5.自傳(1千字以下),餘請詳閱附檔 。

*****備註: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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