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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共1則,「蘭馨愛‧讓夢想起飛-國立大學清寒女學生助學方案」,請於109年9月26日中午前,送件生輔組。
109年9月26日中午前,送件生輔組
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中華民國總會109學年「蘭馨愛‧讓夢起飛--國立大學清寒女學生助學方案」:蘭馨愛‧讓夢想起飛-國立大學清寒女學生助學方案
一、金額:補助全額學費(補助至大二下學期),如有特殊經濟困窘,另依訪視結果評估決定補助雜費及住宿費等註冊費用金額。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大二以下在學女學生《大三~大四女學生,請見注意事項(三)》、家境清寒(非低收、未以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份減免學雜費、未獲其他社會資源補助學雜費、全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未逾2萬、全戶存款本金未逾10萬元、全戶土地及房屋總值未逾100萬元、未休降轉學),108-2學業成績達70分、未受小過以上懲處,餘請詳見下列事項及附檔1~2。
三、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
1.需黏貼2吋照片、家長簽名、學校老師簽名並送生輔組彙辦用印。
2.需填寫目前家庭遭遇困境(說明目前家庭經濟現況)
3.校方評鑑欄請推薦之師長填寫推薦理由,並簽名。
(二)全戶戶籍謄本及全戶所得及財產清單(如父母不同戶籍,需一併檢附),申請方法如網址之第7及8項,網址 https://reurl.cc/x0O01V
(三)108-2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中職108-2期成績單)。
(四)獎懲記錄(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中職資料、大二不需申請,由本組統一檢附)。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重大傷病卡、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身心障礙手冊……等)。
四、注意事項:
(一)該會受理之申請案件,將進行實地訪視及評估(如附檔2)。
(二)獲補助後,如休學或經濟條件改善不符該會申請資格,亦請主動告知該會。
(三)另有「臺中市文心國際蘭馨交流協會」辦理之「蘭馨愛‧讓夢起飛--國立、私立大學清寒女學生助學方案」,每學年補助金額2萬元,適用對象:大學部家境清寒女學生。

備註: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皆須含記事。建議18歲以上未滿20歲之未成年者,攜帶身分證及250元至戶政事務申請自然人憑證,可隨時上線申請並於1小時內收到通知下載電子戶籍謄本。
■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網址: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04#dBwP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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