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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1則,賑災基金會助學金共1則,依限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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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戶籍謄本、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申請方式請參閱本組獎助學金專區 / 校內外獎助學金Q&A 之Q7及Q8,網址 https://reurl.cc/bRE5Wr

一、109年10月6日前,送件生輔組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9-1學期「助學金」
(一)金額:1萬5千元,適用對象: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中低收弱勢受災家庭在學子女(重大天然災害係指自申請日起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者)、非公費生、非延畢生、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餘請詳見下列事項及附檔。
(二)應檢附文件:
1.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如附檔)。
2.低收、中低收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
4.在學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5.印領清冊(如附檔)。
6.切結書(如附檔)

*****備註: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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