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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急難扶助】臺東縣「臺灣土地銀行受託管理吳金玉、吳陳金桂教育公益信託-急難事故助學金」,無截止期限,送件生輔組。
無截止期限,送件生輔組
臺東縣「臺灣土地銀行受託管理吳金玉、吳陳金桂教育公益信託-急難事故助學金」

一、金額:最高1萬元

二、適用對象:大學部、具臺東縣籍達6個月,且畢業於臺東縣立國中或高中,並於6個月內具下列任一情形,填具申請表經導師證明者(如附檔2):
(一) 6個月內家遭變故(含災害、經濟變故、傷亡)。
(二) 負擔家計者非自願性失業、或死亡、或重大傷病、或失蹤或服刑等情形致經濟困難者。

三、注意事項:
名額以一戶一名為原則,惟如符合申請資格子女達4名者,得增加1名(需裝寄於同信封),餘請詳閱附檔1~3。

*****備註:更多急難或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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