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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 【校外獎助學金】109-1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獎學金,請於12月31日前自行送件申請。
109年12月31日中午前,自行送件
台北市廣東同鄉會「108學年度粵籍大專學生獎學金、助學金」
(一)金額:6千~2萬元(獎學金)、6千元(助學金)

(二)適用對象:(含港澳陸生)、籍貫廣東省(含廣州市及海南特區各縣市)、獎學金碩博生優先、非延畢生、未享公費。
申請獎學金者:108學年學行成績均達80分、體育成績及格。
申請助學金者:108學年學業成績達75分、操行成績達70分、體育成績及格、家境清寒。
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三)注意事項:
1.申請人年滿20歲,尚未成為本會會員,須於申請時提出入會申請書;未滿20歲者,須於申請時提出直系血親(父系)為本會會員證明文件。
2.獎學金受獎學生需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領獎(補助交通費)或於典禮後2週內親至該會領獎,逾期視同放棄。頒獎典禮預訂在110年3月下旬舉行。
3.申請助學金者,家境清寒者可檢附清寒證明,但不得同時申請獎學金。
4.本人或父系直系血親之粵籍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舊戶口名簿影本、舊戶籍謄本影本、以前之畢業證書影本、影本、父系血親等直系親屬之身分證、榮民證影本......等,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加日期。

備註:
1.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2.「校外獎助學金Q&A」網址:https://reurl.cc/3Lbo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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