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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台北市東莞同鄉會「學年度獎學金獎學金」11月20日前,自行送件申請。
107年11月20日前,自行送件
台北市東莞同鄉會「學年度獎學金」
(一)金額:5千~3千5百元,適用對象:含新生、年滿20歲之該會會員(請於11月20日前提出入會申請)或其會員子女(限未滿20歲者)、或具東莞市籍在台就讀之學生及僑生(需附籍貫證明)、106學年成績達80分且各科皆及格、未領公費補助且符合該會規定之各學制修業年限者。
(二)注意事項:
1.本地生需檢附身分證影本(僑外陸生請加附居留證影本及至已至註冊組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2.新申請入會需檢附祖籍東莞之證明文件影本,例如:有籍貫資料之舊式身分證或舊式戶口名簿、畢業證書或其他政府機關發給之證件有註明籍貫者、或至戶政機關申請民國85年以前,有登錄籍貫之舊式戶籍謄本、或有公信力之原祖籍東菀證明。
3.106學年學業成績達90分申請甲種獎學金,達80分申請乙種獎學金。
4.各學制修業年限最高為博五、碩三、大學部未規定。
5.餘請詳閱附檔1~4及該會官網 https://goo.gl/Ftx7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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