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學金】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請於108年3月15日前,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 (一)金額:2萬至3萬元,適用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身心障礙或低收入戶,需檢附師長或社會團體組織推薦函。獲獎者需親自出席領獎,該單位並酌予補助車資(行動不便需由一人陪同出席者,補助獲獎者及陪同者一名之車資),無故缺席視同放棄,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1~2。 (二)應檢附資料: 1.申請書(如附檔2)。 2.106學年成績單正本。 3.申請人最近全身生活照二張(證件用半身照片不受理)。 4.推薦書乙份(推薦人需簽名,並於申請書姓名欄位簽名蓋章)。 5.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需至註冊組加蓋註冊章)、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非身心障礙者免附),以上影本需加註申請獎學金專用。 6.自傳、生涯規劃報告乙份(不拘格式及字數,需雙面列印以符合該單位節能減碳要求)。 7.該會評審標準:1清寒程度2.殘障程度3.學業成績4.近三年得獎記錄(附證明)5.對社會貢獻度(附證明)。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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