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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4則,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08年春季獎學金」等四則,請依限送件申請。
一、108年3月21日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08年春季獎學金」:
(一)金額:5千元,本校推薦名額10名,適用對象:大學部、低收或家境清寒、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非延修生。獲推薦學生需於4/6或4/13至該基金會彰化分院參與讀書會2小時,並於5月5日前擔任發心義工8小時((地點任選彰化市、員林或溪湖),且需出席5月11日上午9時之頒獎典禮方可領獎(攜帶身分證、印章),申請人務必先行確認確實可完成上述事項及出席領獎後再送件申請,獲推薦後未完成服務時數或未出席領獎者,列入之後申請審核考量因素。
(二)審查及推薦順序:家庭變故致影響就學或生活者為優先、次為經濟弱勢程度、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排序相同時以前一學期操行成績、班排比序較高者為優先,並得以是否受推薦申請本學期之張榮發清寒學生助學金為審核考量因素。餘請詳閱附檔1~2。

二、108年3月27日前,送件生輔組
高雄市政府107-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金額為4千至5千元,高雄市籍、研究所2年級以下、低收、中低收、非延修生、未領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其他補助(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寫切結登記)、107-1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處分,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至本組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餘請詳閱附檔3~4。

三、108年3月27日前,送件生輔組
臺東縣政府107-2學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金額5千~1萬元,適用對象:台東縣籍、低收、中低收、107-1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研究所85分)、操行達80分、各科皆及格、體育成績達70分(例外:身心障礙及免修體育者,需檢附證明)、未領公費或其他政府「獎」學金(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寫切結登記),餘請詳見附檔5~6。

四、108年3月27日前,送件生輔組
苗栗縣政府107-2「苗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8千元,適用對象:大學部、苗栗縣籍、突遭變故或家境清寒、未受公費待遇(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寫切結登記)、非實習生、每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原住民學生達75分且每科皆及格),低收優先錄取。證明文件如為影本,送件時請於本組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戳。
(二)申請表需請導師簽名、戶口名簿影本需含記事,餘請詳閱附檔7~8。

備註: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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