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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3則,均限臺東縣籍者申請,臺東縣故立法委員鄭品聰先生文教公益基金會「107學年度獎助學金」及林坤池、臺東縣清寒獎助學金等3則,請依限送件申請。
一、108年10月24日前,送件生輔組
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代辦財團法人臺東縣故立法委員鄭品聰先生文教公益基金會「107學年度獎助學金」(擇一申請 1.獎學金 2.清寒學生助學金):

(一)金額4千元,適用對象: 臺東縣籍、非新生、操行達70分,如超額以分數高低排序篩選,分獎學金及清寒學生助學金2項(擇一申請),詳如下列:
1.獎學金:107學年學業成績達80分,獲獎者加發獎狀乙紙。
2. 清寒學生助學金:低收、107學年學業成績達70分。
(二)應繳交文件:
1.申請表:「未享公費」請勾選後至註冊組核章證明。2. 107學年成績單:請攜帶歷年成績單至註冊組,註記107學年成績。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至註冊組加蓋註冊章)。
5.申請清寒學生助學金者請加附低收證明。
(三)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每年代辦下列三項獎學金,請設籍臺東市同學每年自行掌握時間先行準備,俾利依限送件申請。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官網 http://ttntc.cyc.org.tw/download/category/294
1.財團法人臺東縣故立法委員鄭品聰先生文教公益基金會「OO學年度學生獎助學金」。
2.財團法人台東縣林坤池基金會「OO學年度獎助學金」
3.OO年臺東縣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四)餘請詳閱附檔1~2或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官網 http://ttntc.cyc.org.tw/download/category/294

二、108年10月29日前,送件生輔組
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代辦財團法人台東縣林坤池基金會「107學年度獎助學金」:
(一)金額:2萬元,適用對象:(含新生)、臺東縣籍、大學部、低收或家境清寒(需接受基金會實際訪查)、107學年學業達75分(新生檢附高中職107學年成績單)、操行達80分者。獲獎後需攜帶身分證、印章親自出席領獎,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3~4。
(二)應繳交文件:
1.申請表:需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2. 107學年成績單(新生免填操行成績)。
3.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至註冊組加蓋註冊章)。
5.低收證明(無則免附,但需家境清寒並願意接受該基金會實際訪查)。

三、108年10月29日前,送件生輔組
臺東縣政府108-1「臺東縣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一)金額:5千~1萬元,適用對象:含研究所新生(限未間斷就學者)、臺東縣籍、低收、或中低收、非公費生、107-2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研究所85分)、操行達80分、各科皆及格、體育成績達70分(例外:身心障礙及免修體育者)、未領取其他政府獎學金,餘請詳見下列事項及附檔5~6。
(二)注意事項:
1.未間斷就學之研究所新生請檢附107-2學期成績單,操行如無量化分數,需附未受記過以上懲處之成績單或證明,申請組別及獎學金皆列為大專組。
2.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寫切結「未領其他政府獎學金」登記表。
(三)應繳交文件:
1.申請表:申請人需蓋章並需導師簽章。
2. 107-2成績單:研究所新生操行如無量化分數,需附未受記過以上懲處成績單或證明。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至註冊組加蓋註冊章)。
4.全戶、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均需含詳細記事)。
5.低收或中低收證明(低收優先錄取)。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網址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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