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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2則,108-2「平安獎學金」、「臺中市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共二則,請於109/3/19前送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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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2.申請成績單由於機器系統故障,近期欲申請者請務必於上班日下午5點前至該機器繳費後,持收據至註冊組辦理)。

一、109年3月19日前,自行送件
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108-2「平安獎學金」:
(一)金額:1萬元,適用對象:(含轉學生)、大學部、非低收、35歲以下、本國籍且具台灣戶籍、中低收、特境或107年家庭年所得合計未達91萬元、非延畢生、108-1學業成績達80分或班排前40%、108-1未受記過處分。條件相當者,優先考量中低收、原住民及新住民子女,審查標準、程序及&A如附檔2,或該會官網 http://www.elite-well.org.tw/scholarship.php ,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1~4。
(二)應檢附文件(需依序於左上角裝訂):
1.申請書:需填列是否領有其他獎助學金、或同時申請其他獎助學金或領有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金(弱勢1~5級學雜費補助)或弱勢一級生活助學金。
2.自傳:600字以內,簡要自述及申請獎學金之原因並簽名+年月日。但亦可另附件方式呈現,則不受600字內之限制。
3.師長推薦內容(事蹟):師長或本校行政人員均可,
4.108-1學期成績單正本(請於上班日下午5點前,至繳費機繳費後持收據至註冊組辦理)。
5.108-1獎懲記錄(請洽生輔組鄭小姐申請)。
6.家庭經濟證明文件:
(1)中低收或特境家庭子女(孫子女)證明,非中低收、特境者需檢附107年”全戶” ”全戶” ”全戶”所得證明正本,無所得者亦需檢附(申請方式請參閱生輔組「獎助學金Q&A」,網址 https://goo.gl/4MXMWy )
(2)如具原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身分者,請加附3個月內含記事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
7. 校內外特殊表現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8.蒐集使用個人資料同意書(如附檔3之附件2)。
9.請黏貼或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或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洽註冊組辦理)、申請人金融機構具戶名、帳號及開戶分行資料之存摺頁面影本(如附檔3之附件3)。

二、109年3月19日前,送件生輔組
臺中市政府108-2學期「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適用對象:(含轉學生、進修部)、臺中市籍、低收、中低收、一年內突遭變故致生活困難或家境清寒經導師證明者、未受公費待遇、未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108-1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且各科皆及格,該獎學金依成績高低排序審核。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4~6。
(二)注意事項:
1.姓名如需造字請於送件時告知。
2.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寫「未領公費及公部門獎學金切結登記」。
3.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每頁需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由本組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何淑芬職章證明。
5.申請者姓名如為特殊字,需造字,或家庭情況特殊,請加附於申請清冊(如附檔6)並備註欄說明。
(三)應檢附文件:
1.申請書: 如有領取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請加註該獎學金名稱。
2.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突遭變故或清寒證明文件:一年內突遭變故或無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等證明文件者,請檢附導師證明(如附檔5)
4.108-1成績單:轉學生請檢附前一學校108-1學期成績或證明。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請瀏覽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nuD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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