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學金】共1則,109-1外交部109年「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學金」,請於109年9月1日前送件生輔組。
■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109年外交部「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學金」,請於109年9月1日前送件生輔組。 (一)金額:8萬元,但得視外交部部門該年預算額度調整。 (二)申請資格: 1.中華民國籍且設有戶籍者、本校在學學生。 2.曾修讀之下列學科成績: (1)國際公法或國際海洋法且且成績達80分。 (2)以下領域之3 門國際法專業科目且成績達80分: 包括國際法院成案、國際組織、國際環境法、國際人權法、國際經貿法、網路安全法律、國際法專題研究、超國界法律問題研究(註:倘國際公法一科成績達80 分以上者,其曾修讀之國際海洋法,亦可納入三門學科之一採計;國際關條、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區域研究,亦可替代納入三門學科之一)。採認之學科、以全外語授課每門加計一分,曾參加英語國際法模擬法庭辯論賽或模擬國際組織會議者另總分加計2 分。學科審查 分數占總成績40% 。 3.108學年成績達80分以上,無不及格且未受懲處者。 (四)應附文件: 1.修習採認學分之成績單及108學年成績單(含排名) 2.在學證明 3.自傳(含自我規畫及志向說明) 4.五千字專題報告(須為指定之題目,詳閱附檔) 5.推薦函二份 6.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五)注意事項 :專題報告如有引用他人著作内容者,應注明出處或資料來源(不列入字數計算)。 *****備註: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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