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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三則,109-1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等縣市政府「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共3則,請依限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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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一、109年9月20日下午5點前 ,上線申請 http://rff.ilc.edu.tw/prise/
宜蘭縣政府109-1「優秀學生獎學金」(分2組):
(一)金額:6千元
(二)適用對象:宜蘭縣籍、大學部、108-2學期學業操行皆達80分、未受懲處。
分下列二組:
1..低收或身心障礙學生組(名額30名,需上傳證明)。
2.一般優秀學生組(名額20名,中低收入戶者請點選此組)。
(二)注意事項:
1.該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不受理其他申請方式,請務必於109年9月20日下午5點前上線申請,網址 http://rff.ilc.edu.tw/prise/
2.成績單及低收證明需為正本,其他附件如為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3.上傳附件,需自行記住申請帳密及確認e-mail信箱為有效帳號,附件上傳規定請詳閱來函(如附檔)。
4.郵寄時請於信封加註「中上獎學金申請」及網路申請臨時編號,申請後請主動至報名網頁查看報名清單,確認報名成功。後續之錄取名單亦公布於該網頁,不另行通知,請申請者自行上網查閱。

二、109年9月24日前,送件生輔組
新竹縣政府109-1「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
(二)適用對象:新竹縣籍、家境清寒、未享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送件時需於本組填寫切結登記表)、108-2學業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一般生每校名額各1名,原住民優秀學生從寬擇優再增額錄取2名(五峰鄉及尖石鄉1名、關西鎮1名)。
(三)應檢附文件:申請書、108-2成績單、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村里長證明或經本校生輔組長於申請表核章證明)、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餘請詳見附檔。

三、109年9月24日前,送件生輔組
苗栗縣政府109-1「苗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8千元
(二)適用對象:大學部、苗栗縣籍、非實習生、突遭變故、低收或家境清寒(需導師證明)、未享公費待遇(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寫未領公費待遇切結登記表)、108-2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原住民學生達75分且各科皆及格)、體育成績達70分(免修或修畢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並註明免修或修畢)。申請超額時,低收優先錄取,餘請詳閱附檔。
(二)應檢附文件:
(證明文件如為影本,需加蓋生輔組「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1.低收證明或導師清寒證明:突遭變故或家境清寒者請附導師清寒證明(如附檔),出缺席情形及獎懲紀錄請向本組鄭小姐申請。
2.申請書:需請導師及家長簽名(無論是否成年,家長皆須蓋章或簽名)。
3.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二者皆需含詳細記事)
4.108-2學期成績單。

*****備註: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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