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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二則,109-1「行天宮助學金」、109學年「基隆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共2則,請依限送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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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皆須含記事。建議滿18歲以上者,攜帶身分證及250元至戶政事務申請自然人憑證,可隨時上線申請並於1小時內收到通知下載電子戶籍謄本。
■戶籍謄本、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申請方式請參閱本組獎助學金專區 / 校內外獎助學金Q&A 之Q7及Q8,網址 https://reurl.cc/bRE5Wr

一、109年9月24日前,送件生輔組
基隆市政府109學年「基隆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5千元,
(二)適用對象:基隆市籍、家境清寒、未享公費待遇及其他獎學金、108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皆達80分、體育成績達70分,各科成績皆達65分,餘請詳閱附檔。
(三)應檢附文件:
(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每頁需蓋申請人私章及生輔組「與正本相符」章)
1.家境清寒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限3個月內)、或低收、中低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2.申請書:需請導師文字描述學生德性表現並簽章。年制級別欄請註明大學部或研究所,申請書下方之聯絡電話請填04-7232105#5718。
3.未享公費待遇及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如附檔),並請至生輔組辦理並填寫切結登記表。
4.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5. 在學證明(請洽註冊組)。
6. 108學年成績單(該學年平均成績,請洽註冊組)。

二、109年9月30日前,上線登錄資料後自行寄件申請 https://goo.gl/jiMBy4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09-1「行天宮助學金」:
(一)金額:1萬元
(二)適用對象:未滿25歲、大學部,並符合下列任一情形:1. 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2.家庭遭遇重大災難(可同時申請行天宮急難濟助) 3.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二)注意事項:
1.申請書請務必使用109年8月3日修訂版(如附檔),並詳閱條文及簽名。
2.需檢附3個月內含記事之全戶戶籍謄本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申請方式如本組獎助學金Q&A,網址 https://goo.gl/4MXMWy ),附件並依序排列於申請書後或貼於證件黏貼表(如附檔)。
3.申請者需有個人同名帳戶(建議為郵局帳戶)。
4.如6個月內家庭突遭變故致就學困難者,得再申請「行天宮急難濟助」(隨時送件,無截止期限,申請規定及申請表如網址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2.htm )。
4.已獲行天宮急難濟助者,如確有助學需要時,亦得再申請本次助學金。
5.餘請詳閱附檔。

*****備註: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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