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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2則,國際蘭馨交流協會臺中市文心分會及中華民國總會「蘭馨愛‧讓夢想起飛-清寒女學生助學方案」共2則,請於109年9月26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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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戶籍謄本、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申請方式請參閱本組獎助學金專區 / 校內外獎助學金Q&A 之Q7及Q8,網址 https://reurl.cc/bRE5Wr

一、109年9月26日前,送件生輔組
臺中市文心國際蘭馨交流協會「蘭馨愛‧讓夢想起飛-國立、私立清寒女學生助學方案」:
(一)金額:每學期2萬元(獲獎後符合續領資格,補助至畢業)。
(二)適用對象:含新生、大學部清寒女學生、非低收、未以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份減免學雜費、未獲其他社會資源補助學雜費、全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未逾2萬、全家存款本金未逾10萬元、土地房屋總值未逾100萬元、未休降轉學),歷年學業成績達70分、未受小過以上懲處,餘請詳見附檔1。
(三)應檢附文件:
1.申請書:需黏貼照片、家長簽名及學校老師簽名。
2.全戶戶籍謄本及全戶所得及108年財產所得清單(如父母不同戶籍,需一併檢附)
3.歷年成績單。
4.獎懲記錄(不需申請,由本組統一檢附)。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重大傷病卡、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身心障礙手冊……等)。
(四)另有「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中華民國總會」辦理之「蘭馨愛‧讓夢起飛--國立大學清寒女學生助學方案」,金額適用對象:大二以下、家境清寒女學生。

二、109年9月26日前,送件生輔組
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中華民國總會109學年「蘭馨愛‧讓夢想起飛--國立大學清寒女學生助學方案」:
(一)、金額:補助全額學費(補助至大二下學期),如有特殊經濟困窘,另依訪視結果評估決定補助雜費及住宿費等註冊費用金額。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大二以下在學女學生《大三~大四女學生,請見注意事項(三)》、家境清寒(非低收、未以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份減免學雜費、未獲其他社會資源補助學雜費、全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未逾2萬、全戶存款本金未逾10萬元、全戶土地及房屋總值未逾100萬元、未休降轉學),108-2學業成績達70分、未受小過以上懲處,餘請詳見下列事項及附檔2~3。
(三)、應檢附文件:
(1)申請書:
1.需黏貼2吋照片、家長簽名、學校老師簽名並送生輔組彙辦用印。
2.需填寫目前家庭遭遇困境(說明目前家庭經濟現況)
3.校方評鑑欄請推薦之師長填寫推薦理由,並簽名。
(2)全戶戶籍謄本及全戶所得及財產清單(如父母不同戶籍,需一併檢附),申請方法如網址之Q7及Q8,網址 https://reurl.cc/x0O01V
(3)108-2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中職108-2期成績單)。
(4)獎懲記錄(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中職資料、大二不需申請,由本組統一檢附)。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重大傷病卡、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身心障礙手冊……等)。
(四)、注意事項:
(1)該會受理之申請案件,將進行實地訪視及評估(如附檔3)。
(2)獲補助後,如休學或經濟條件改善不符該會申請資格,亦請主動告知該會。
(3)另有「臺中市文心國際蘭馨交流協會」辦理之「蘭馨愛‧讓夢起飛--國立、私立大學清寒女學生助學方案」,適用對象:大學部家境清寒女學生,金額:每學年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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