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 【校外獎助學金】內政部移民署「109學年度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請於110年3月31日前自行至線上登錄並列印申請表送件。
「109學年度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一、金額:5千~3萬,無名額限制。 二、適用對象: 新住民(不限在學):與本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港澳居民、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者(不包含無戶籍國民)。 三、申請條件:具3年內(107~109年)有勞動部之甲乙丙級「中華民國技術士證」,且技能檢定學科及術科成績皆及格、未申請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關機構證照獎勵金、或學校之技術士證照獎勵金(無論獲獎前或獲獎後,皆不得以同一證照重複申請獎勵,請詳閱附檔1之「注意事項」),每年同一職類同一級別限擇一申請1次、累計最多補助3次。 四、注意事項: 1.請同學自行上線報名並下載列印該系統制式"編有流水號之申請表",簽名後自行於3月31日前寄送。 2.相關證明文件若無法如期檢附,請務必先行依限自行於110年3月31日前上線填表申請 https://sp.immigration.gov.tw,俾利爭取於一週內補件機會,並請務必詳閱附檔-來函。 3.如符合本計畫其他4類獎項申請條件者,皆可再送件申請(需於3月2日至3月9日間將申請資料送生輔組初審),相關資訊詳如網址 http://stuaff01.ncue.edu.tw/files/15-1020-18543,c1939-1.php?Lang=zh-tw 備註: 1.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2.「校外獎助學金Q&A」網址:https://reurl.cc/3LboZl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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