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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類 【校外獎助學金】109-2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於3月26日前送件生輔組。
110年3月26日前,送件生輔組
屏東縣政府「清寒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5~6千元,適用對象:(含各學制新生)、屏東縣籍、碩博班二年級以下、低收、中低收、突遭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困難者(需導師證明)、未領公費或政府其他獎助學金,109-1學期成績達80分(研究所85分)且各科皆及格、體育成績者達70分(身心障礙或免修體育者例外)、未受記過處分。餘請詳閱下列事項。
(二)注意事項:
1.突遭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困難者,請檢附導師清寒證明(如附檔3)。
2. 新生請以前一學制109-1學期成績單申請(獎學金額度亦同)。
3.獎懲資料由本組統一查核填寫。
4.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寫切結未領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登記。

備註:
1.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2.「校外獎助學金Q&A」網址:https://reurl.cc/3Lbo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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