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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類 【校外獎助學金】109-2「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請於4月1日前自行送件。
110年4月1日前,自行送件
嘉義市政府109年「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

一、金額:2萬元。
二、適用對象:(含休學復學者)、大學部、未滿25歲 、嘉義市籍、家遭變故或家境清寒致就學及生活困難、非低收、非公費生、非延修生 、非應屆畢業生、109-1學期學業達70分、操行達80分,在學期間累計未達2小過,109-2學期未獲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或補助(細項請詳閱申請須知第7點,如附檔1)。

三、注意事項: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相關人員,需於申請書簽章切結同意,授權由嘉義市政府申調查詢戶內人口之財產、所得及戶籍等資料(不需檢附戶籍謄本、財產及所得清單),並請詳閱附檔1之申請須知):
1.學生之父母108年綜合所得總額未達148萬元 。如雙親亡故或失蹤,則列計同戶籍達6個月且有共同生活之祖父母。
2.如學生未滿二十歲,父或母再婚者,列計其監護人(含再婚配偶)之最近一年度所得及財產總額。
(二)需檢附自傳、家長簽章及3個月內2吋照片 ,餘請詳閱附檔1~2。

備註:
1.凡獲獎者,本校得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2.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請參閱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3.「校外獎助學金Q&A」網址:https://reurl.cc/3Lbo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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