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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類 【校外獎助學金】花蓮縣109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請於4月13日前送件生輔組。
110年4月13日前,送件生輔組
花蓮縣政府「109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6千元。

(二)適用對象:大學部、花蓮縣籍、低收、中低收、非公費生、未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108學年學業成績達80分(一年級附109-1成績)、無懲處記錄。

(三)注意事項:
1.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寫切結「未領公費或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登記表,並於申請表切結簽名。
2.證明文件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淑芬姐職章。
3.應附文件及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附檔。

備註:
1.凡獲獎者,本校得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2.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請參閱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3.「校外獎助學金Q&A」網址:https://reurl.cc/3Lbo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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