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業務項目
D類【校外獎助學金】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 「110年度清寒學生獎學金」,請於5月10日前送件生輔組。
110年5月10日下班前,送件生輔組
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110年度清寒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5萬元。
(二)適用對象:25歲以下(指85年5月31日以後出生者)、家境清寒、大學部、非應屆畢業生(家境清寒因雙主修延畢,致110學年在學者例外)、108-2及109-1學期學業成績皆達80分、未受懲處。
(三)注意事項:
1.家境清寒:依該會官網「Q&A」定義為家遭變故、低收、中低收、特境、家長(監護人)身心障礙、村里長清寒證明((如附檔3)。
2.申請書:需雙面列印在同一張紙,「自我介紹」欄位限手寫(填寫說明如附檔1來函之申請書)、聯絡地址請填寫110年6~8月間,能聯繫並實際家訪之家庭居住地址。
3.申請書需有系主任及導師擔任推薦人(導師及系主任如為同一人,需再請一位任課老師擔任推薦人),推薦意見可打字或手寫或另附推薦書,但皆須簽名或蓋章。
4.成績單:檢附108-2及109-1學期成績單(大一附109-1學期成績單)。
5.如由家扶中心推薦,推薦人需為該中心之負責人及輔導社工,由家扶送件申請即可。
6.每戶限1名申請。
7.獲獎者需親自出席領獎。
8.應附文件及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附檔或該官網「Q&A」http://www.cccef.org.tw/。

備註:
1.凡獲獎者,本校得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2.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請參閱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3.「校外獎助學金Q&A」網址:https://reurl.cc/3LboZl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