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類 【校外獎助學金】(New) 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代辦「陳永泰公益信託-傳善獎助學金」,請於113年5月24日(五)下午4點前,送件生輔組。
113年5月24日(五)下午4點前,送件生輔組 (New) 112-2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代辦「陳永泰公益信託-傳善獎助學金」: 一、金額:4萬8千元(符合續領資格,不需重新申請,補助至畢業。此係助學金,該會不申報所得。) 二、適用對象: 大一至大二、未滿26歲、家境清寒確實需要經濟支持、112-1學期學行成績皆達80分、112-2學期未享公費,若有證照或全國性比賽獲獎證明者可加分,本學期如有錄取其他校外獎助學金,需於自傳詳列。需面試,錄取後需參加9/21新生說明會、全年志工服務至少30小時及學期間假日至臺北實體上課(詳如下列五、「注意事項」),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或該會官網https://ppt.cc/fyhW6x 三、本校成績單及個人所得清單、財產清單等申請方式,如附檔2。 四、應檢附文件: (一)學生申請表: 需貼1吋照片、需家長及學生簽名(家長可線上簽名或簽名後拍照印出)、需掃描加入該獎學金聯絡群組。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學行成績需皆達80分。 (三)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記事)。 (四)經濟弱勢證明正本: 低收、中低收、特境、或全戶個人所得清單、個人財產清單。 (五)自傳: 請於「參、自我評估—三、我已經有的資源」項目內,明列本學期錄取之校外獎助學金名稱及金額。 (六)學生自我承諾暨家長同意書: 請家長及學生務必詳閱該份同意書內容後簽名(家長可線上簽名或簽名後拍照印出)。 (七)(非必備)特殊表現證明影本::3年內之證照或全國比賽獲獎證明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切結簽名+日期)。 五、注意事項: (一) 本獎學金需面試,日期7/1~8/25之間。 (二) 獲獎者權利及義務事項(涉及續領資格): 1.錄取後需參加9/21新生說明會 2.獲獎1年內完成志工服務達30小時並繳交公益服務心得 3.學期間利用假日至臺北上課: (1)必修: a.課程:113新生理財課程(7小時)及對應自己年級之大一或大二必修課程(6小時) b.活動:育成年度工作坊、SDGs社會公益行動。 (2)選修: a.課程:個別化輔導 或 免費之liveABC b.活動:分區聯誼活動、企業實習 備註: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請參閱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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