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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急難扶助

 

                 校內、外急難扶助資源一覽表                          

編號

急難扶助名稱

申請條件資格

備註

1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急難扶助金 

(適用未具「高教深耕~揚鷹生」資格身分之在學學生)

申請條件:
(一)在學期間直系親屬重病或死亡,致生活困難,無法繼續完成學業者。
(二)家庭突遭重大意外(如火災、地震、車禍),或變故(如父母失業、破產等)致生活困難、影響就學者。
(三)特殊急難(如父母雙亡、由其親屬扶養或無生計能力扶養者、學生本人重病或傷亡)得以專案申請補助。
申請方式:
除特殊狀況外,以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為原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學務處生輔組面談辦理(請先行電洽約定晤談時間,因應疫情或特殊情況,晤談亦得以電話或社群媒體通話方式辦理)(承辦人:何淑芬 #5718)。
2 王金平先生關懷清寒學生急難扶助金暨校園餐券
本校中華民國籍在學學生、具下列任一條件者,得提出申請本項急難扶助金,惟未重複申請本校其他急難扶助金者給予優先考量:
(一)學生本人不幸亡故者。
(二)學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如直系親屬重病或死亡、父母非自願性失業、入監服刑、失蹤達半年遭父母棄養、破產、車禍、火災、地震或其他天然災害等),致生活困危者。
(三)學生本人受重傷或重病就醫,致生活困危者。
申請方式:
以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為原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學務處生輔組面談辦理(請先行電洽約定晤談時間,因應疫情或特殊情況,晤談亦得以電話或社群媒體通話方式辦理)(承辦人:何淑芬 #5718)。
申請流程:
學生填寫申請表(含相關證明文件)→
生輔組何淑芬(約晤談時間)→導師 →系所主管(學生需撰寫經系所主管晤談並簽名之 "學習資源輔導紀錄"  )→諮商輔導中心  →生輔組。
3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檔案下載

適用對象:

一、大學部、年齡未達25歲之在學學生(含僑生-限學生或其家長亡故事件)。

2.除特殊狀況外,父母與學生3人合計最近一年年所得未達1百萬、財產未達1千萬元。

3.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檢附申請書、佐證資料、學生本人及父母(監護人)3個月內最近一年之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送生輔組,同一事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以1次為限(例外:具「重大傷病審查通知」者,於效期內皆可申請,惟不得重複請領)。

3.申請期限:

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


 

 

申請方式:
一、學產急難慰問金及校外急難救助,除特殊狀況外,以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為原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面談辦理(請先行電洽約定晤談時間,因應疫情或特殊情況,晤談亦得以電話或社群媒體通話方式辦理)(承辦人:何淑芬 #5718)。

 

二、白沙文教基金會學生急難救助金,由本組視個案狀況輔導學生填寫申請書提出申請。

4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代辦白沙文教基金會學生急難救助

一、救助對象:
本校在學學生、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二、申請條件:
限經本組視個案狀況,通知輔導學生申請者。
(一)家庭突遭重大意外(如火災、地震、車禍),或發生重大變故或特殊急難致生活困難、影響就學者(如父母失業、破產、重病、死亡等)。
(二)學生本人受重傷或重病就醫者。
5 校外急難救助~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
大學部在學學生、非公費生。
 
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面談辦理。
6 校外急難救助~
中華民國諸聖功德會「諸聖功德會急難濟助」
在學學生、需同意接受該會家訪,家庭突遭逢變故致生活困難、或無力負擔喪葬費用(申請喪葬補助須於出殯前,出殯後請改為急難濟助)、或申請罕見疾病補助,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屬於前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除罕見疾病補助外,餘均請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面談辦理。
7 校外急難救助~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

在學學生、需同意家訪、貧戶之急難救助、喪葬補助、心理輔導等特殊變故,如有非上述情形但卻有救助需求者另以個案辦理。

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家庭經濟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詳細面談辦理。
8 校外急難救助~
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看見希 望 安心就學】方案
在學學生、經濟困難家庭、且"家庭同意"由慈濟志工前往拜訪關懷者。
 
填寫申請表送生輔組辦理。
9 校外急難救助~
臺東縣「臺灣土地銀行受託管理吳金玉、吳陳金桂教育公益信託-急難事故助學金」
大學部、具臺東縣籍達6個月,且畢業於臺東縣立國中或高中,並於6個月內具下列任一情形,填具申請表經導師證明者(如附檔2):
一、 6個月內家遭變故(含災害、經濟變故、傷亡)。
二、負擔家計者非自願性失業、或死亡、或重大傷病、或失蹤或服刑等情形致經濟困難者。

一、檢附申請文件、家庭經濟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二、名額以一戶一名為原則,惟如符合申請資格子女達4名者,得增加1名

10 校外急難救助~
財團法人幼幼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捐助急難救助或災害( 變 ) 救助」
本校在學學生(進修學院學生請逕洽該單位辦理)、家遭重大災變或意外且家庭年收入平均每人總額未達 30 萬元、現金未達 15 萬元者。
一、於事故半年內,經本校師長推薦(請闡明原因,並須附上推薦人聯絡方式,姓名、職稱、電話及電郵)後,連同申請書等應檢附文件送生輔組辦理。
二、申請書請至該會官網下載,網址https://ppt.cc/fBhcgx


彰師大110年疫情紓困助學措施(已截止

一、限本國籍在學學生。
二、
需於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期間,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申請紓困急難扶助需符合上述規定且因此致「就學困難」) 

請同學詳閱公告後及Line『彰師多元關懷社群』備齊資料,先上線填寫"登記表單"後,再繳交或寄送申請表等資料。
110年彰師大學生申請疫情紓困措施 線上登記表單已截止):

另,右方詳列各項疫情紓困助學措施供參。

【彰師大110年疫情紓困助學措施】限本國籍在學生、請於110年8月31日前上線登記、送件,採先到先審機制請詳閱內文。
110年彰師大學生申請疫情紓困措施 線上登記表單(已截止)

1.110年疫情紓困急難扶助
已截止)

承辦人:生輔組何淑芬,分機5718(或FB私訊何淑芬)

2.109-2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已截止)
承辦人:生輔組林秀紀小姐,分機5716或寄信至tina@cc.ncue.edu.tw


3.110-1學期學雜費分期付款:可
  分3期(請於收到110-1學期註
  冊繳費單後再行辦理)
4.
110-1學期就學貸款:生活費可多貸最多4萬元

5.產基金慰問金延長申請時程
已截止)
6.慈濟基金會(須同意家訪)
【看見希望 安心就學】方案

7.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 抗疫安心子女教育補助計畫】
已截止)


★下列為本組蒐集之各項「疫情紓困4.0措施」供參,鼓勵同學轉知家長踴躍自行送件申請。

1.教育部
https://www.edu.tw/COVID-19/Default.aspx
2.經濟部https://www.moea.gov.tw/MNS/covid-19/home/Home.aspx
3.民間彙整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
https://reurl.cc/rgaM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