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獎學金名稱
|
獎勵內容
|
名額 |
其他申請條件 |
申請時間/
承辦人及分機
|
碩班(含新生)、大四預研生、經濟不利學生、原民生、或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之身心障礙生或身障人士子女(詳公告) |
揚鷹生專題研究學習獎勵金 |
每月6千元,每學期至多核發5個月,至多核發4學期
|
視年度預算 |
獲獎學生每月學習月誌經指導教師審閱簽核後,於每月27日前送生輔組核撥當月獎勵金 |
109年9月18日17時前截止
生輔組何淑芬#5718
送件前請先登錄線上送件登記表
|
大學部符合弱勢助學一級者 |
弱勢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 |
每名每月3千元,核發4個月
|
視年度預算 |
1.前一學期成績班級排序前50%
2.操行85分,且無記過處分。
|
每學期第1-3週
生輔組鄭伊玲#5719
|
具揚鷹生身分、碩班及大學部在學學生(詳公告) |
|
1萬元
|
視年度預算 |
1.前一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或班級排序前75%
2.操行85分且無
記過處分。
3.完成二場增能講座及任一場800字學習心得。 |
即日起至109年12月4日止
送件前請先填寫「送件登記表」 |
本國籍大一新生(詳公告)
|
深耕揚鷹計畫~新鮮人助學獎勵金 |
1萬元
|
視年度預算 |
1.經審核後,參加3場次新鮮人助學揚鷹增能講座。
2.繳交自主學習計畫書。
|
每學年第一學期依教卓中心公告辦理
徐佳琳#1623
申請表 |
低收、中低收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王金平先生關懷揚鷹生獎學金
|
2萬元
|
上學期20名
下學期25名
|
1.前一學期成績班級排序前50%
2.操行85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
3.完成1場增能講座。
|
每學期第1~4週
生輔組普雲柔#5717
2.家境清寒導師證明書
3.突遭變故家境清寒系所證明書
4.校內代辦回饋單
5.家庭人口經濟一覽表
6.增能閱讀心得
7.回饋單2
|
碩士班及大學部(家境清寒) |
飛羚電機關懷揚鷹生獎助學金 |
2萬元
|
25名 |
1.前一學期成績班級排序前50%。
2.操行85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
3.完成1場增能講座。
|
碩士班及大學部(家境清寒)
|
勤學清寒獎助學金
|
1萬元
|
5名
含工教系1名
|
1.前一學期成績80分以上或班級排序前50%。
2.操行85分以上
|
大學部在學學生(家境清寒)
|
彰化市白雲寺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
1萬元
|
4名 |
1.前一學期成績80分以上或班級排序前50%,且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2.操行85分以上
|
碩士班及大學部(家境清寒) |
張榮鑫先生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
5千元
|
10名
(優先錄取企管系及財金系)
|
|
大學部
|
杭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獎助學金 |
1萬元
|
3名
含工教系1名
|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班級排序前50%,且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2.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
|
本校學生
|
楊宗緯先生志工服務獎學金
|
5千元
|
2名 |
1.前一學期擔任校內外之心理輔導與諮商志工;或扶助同志/弱勢社團組織及人員,優異表現經服務單位證明者。
2.前一學期成績無任何學科不及格,且操行85分以上。
|
每學期第1~4週
生輔組黃永助#5715
獎學金申請表
|
大學部
|
優秀學生獎學金~學行優良獎學金
|
每班第1名8千元
第2名6千元
第3名4千元
|
每班3名 |
1.前一學期至少修習9學分課程(提前畢業生除外)、大四生至少修習8學分以上。
2.操行85分以上。
3.符合上列條件之各班前三名。
|
不需申請,由生輔組審核後核發撥款。
生輔組陳玥鴻#5705
|
本校學生
|
優秀學生獎學金~傑出才能獎學金
|
每名(團體)1千5百元至1萬元不等
|
無名額限制 |
1.前一學期平均達60分以上,操行85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
2.餘依「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之傑出才能獎學金申請條件規定辦理。
|
每學期第1~4週
生輔組黃永助#5715
傑出才能個人申請表
傑出才能團體申請表
|
本校學生
|
優秀學生獎學金~服務奉獻獎學金(社團幹部及志工組)
|
ㄧ.社團幹部組:
每名5千元
二.志工組:
每名5千元
|
每組各10名 |
1.前一學年成績60分以上。
2.操行85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
3.依「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之服務奉獻獎學金申請條件規定辦理。
|
每學年第一學期1~4週
生輔組黃永助#5715
服務奉獻社團幹部組推薦表
服務奉獻志工組推薦表
|
本校學生 |
優秀學生獎學金~服務奉獻獎(社團評鑑組) |
1.每社團5千至1萬元不等。
|
無名額限制 |
參加全國或本校社團評鑑獲優等以上獎項社團 |
不需申請,依課指組提供名單辦理。 |
本校學生 |
特殊教育獎助學金 |
一、身心障礙生:
(一)獎學金:
1萬2千元至4萬元不等
(二)補助金:
1萬元至2萬元不等
二、資賦優異生:
每名獎學金4萬元
|
無名額限制 |
一、身心障礙學生:
1.前一學年成績平均70分以上。
2.獲政府核定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成績前五名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
3.獲政府核定之國內競賽或展覽,成績前三名 或相當前三名之獎項。
4.依「特殊教育學生獎助辦法」規定。
二、資賦優異學生:
獲政府核定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成績前五名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
|
每年10月1日~20日
生輔組林秀紀#5716
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