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助學金
↑ 申請請點選 112學年度工讀助學金申請相關事項 一、申辦期限: (1)舊生:即日起至112年6月4日前,至線上申請後將「PDF電子申請資料」寄E-mail至s60370@cc.ncue.edu.tw,未於期限內繳交,視同未申請。 (2)新生:開學日起算一週止(即日起至9月17日24:00止),至線上申請後將「PDF電子申請資料」寄E-mail至s60370@cc.ncue.edu.tw,未於期限內繳交,視同未申請。 二、申請方式:請至學生線上工讀助學金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資料(申請學年度請點選「112學年度」),輸入完畢請點選送出,並將該申請書及檢附應繳證件寄E-mail至承辦人電子信箱。(檢附證件可用拍照或掃描檔) 三、申請資格 凡具有本校學籍學生(陸生、進修學院及休學期間學生除外),具備服務熱忱與主動學習精神,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均可申請本助學金。 四、錄取標準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且具備以下身分者,得優先錄取: (一)身心障礙學生。 (二)原住民學生。 (三)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資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四)家庭遭變故致經濟困難影響就學,經導師簽署證明。 (五)清寒僑外生,由國際事務處審查,並證明其清寒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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