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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內獎助學金-深耕揚鷹計畫】111-2深耕揚鷹計畫~「揚鷹生專題研究學習獎勵金」,請大二至碩班(含新生)具揚鷹生身分者,於112年3月3日前送件生輔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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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期間:每學期開學第1~2週( 本次為112年2月20日~3月3日止)。
二、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籍、大二至碩班(含新生)具揚鷹生身分者(詳如下列):
(一)本校大二至碩班(含新生)之在學學生(不含延畢生或進修學院學生)。
(二) 揚鷹生身分
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金第1~5級者、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之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族學生、突遭變故經本校審核通過者、懷孕或撫養未滿3歲子女之在學學生。
三、 審查原則:
 依據申請學生之學制、年級、申請資格及家庭經濟狀況加權給分(附檔2「加權量化評分表」供參,實際以委員會議決議為準)。

四、申請方式:請詳閱公告後,於截止日前上網填寫Google表單並備齊申請表等紙本文件送生輔組。 提醒:可同時送件申請教卓中心「啟導揚學獎勵金」,屆時擇優擇一錄取。       

五、名額及金額:
(一)名額:每學期申請,本學期以20名為原則(視年度預算經費決定)。
(二)金額:每名每月6千元,核發4個月(3~6月)。

(三)獲獎學生義務:
1.大學部學生: 需參加本校指定場次之揚鷹增能講座(訂於3/14辦理),並一併繳交經系主任輔導簽章之「學習輔導紀錄」(如附檔3)。
2.獲獎者: 皆須每月填寫當月學習月誌(如附檔4),依『錄取公告』刊登之每月應繳交日期,送請指導教師審閱簽核後,依限送生輔組核撥獎勵金(假日順延)。

 六、戶籍謄本、財產清單、所得清單等申請方式,如附檔7。
七、應檢附資料:
(一)共同應檢附文件:
1.申請表(如附檔1)。
2.申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突遭變故(經申請本校急難扶助金審核通過或送件申請中):免附,由本組查核。
(2)經濟不利身分證明: 低收、中低收、特境、111學年弱勢1~5級。
(3)非經濟不利身分者(皆須再加附「3-1」~「3-3」等三項資料):
a.身心障礙類:身障手冊影本(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請於戶籍謄本螢光標記身心障家長及學生姓名)。
b.原民生:請於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標記族別。
c.撫養未滿3歲子女者: 請於戶籍謄本內螢光標記該名子女出生年月日及學生本人姓名。
d:懷孕學生:檢附醫生診斷證明或媽媽手冊影本。
(4)無上述身分,但所得、財產合計符合弱勢1~5級者:請檢附「3-1」~「3-3」文件。
(二)個別應加附文件
1.碩一生: 如為本校直升或校友,請加附大學畢業證書A4尺寸影本(加權計分用)。
2.非郵局帳戶者: 請加附匯款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3.以「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之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懷孕或撫養未滿3歲子女等身分申請者」及「無上述身分,但所得、財產合計符合弱勢1~5級者」: 皆需加附父母及學生本人下列3項文件(學生如已婚,僅需加附配偶,不需檢附雙親資料):
3-1:6個月內含記事之戶籍謄本: ★父母:不論是否同戶籍皆須檢附。父母離異需檢附具監護權者(請於戶籍謄本內標記具監護權對象),具監護權者如再婚,其配偶亦需具「3-1」~「3-3」等三項資料。
3-2:110年個人所得清單(樣式如附檔6)
3-3:110年個人財產所得清單(樣式如附檔6)

八、注意事項:
(一)指導教師:係指「指導專題研究」之教師,未侷限於論文指導教授。
(二)指導教師簽名方式:紙本簽名或PDF簽名皆可。
(三)專題研究期間:請填寫該專題研究預計完成之期間,但不得少於一學期。
(四)112年2月22日(星期三) ,會簡介本獎勵金相關事項及Q&A,歡迎現場報名參加。時間:晚上18:50,地點:電算中心電二教室。
(五)本案經費來源係尹總裁捐款,非教育部經費,歡迎符合申請資格之師獎生、卓獎生依限送件申請。

九、歡迎加入Line「彰師多元關懷社群」: 俾利接收各項校內外獎助學金、揚鷹獎勵金、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等相關訊息(申請時請填寫真實姓名、系級、學號)。如對「揚鷹生專題研究學習獎勵金」有相關疑問,亦請於該社群提問(QR code如附檔8)。
十、每學期開學後2~4週為獎助學金申請高峰期,請同學多加把握。更多獎助學金訊息,如本校獎助學金專區https://ppt.cc/flcu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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