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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2則,109-1南投縣、高雄市清寒優秀獎學金等共2則,依限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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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皆須含記事。建議滿18歲以上者,攜帶身分證及250元至戶政事務申請自然人憑證,可隨時上線申請並於1小時內收到通知下載電子戶籍謄本。
■戶籍謄本、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申請方式請參閱本組獎助學金專區 / 校內外獎助學金Q&A 之Q7及Q8,網址 https://reurl.cc/bRE5Wr

一、109年10月20日前,送件生輔組
南投縣政府108-2學期「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適用對象:南投縣籍、低收、突遭變故、或其他特殊情況(條列式敘述及導師核章)、未享公費、學分補助費、或其他政府獎學金,108-2學行成績皆達80分、優先錄取具低收或身心障礙(家長或學生本人)身分者,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二)應檢附資料(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淑芬姐職章):
**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列切結「未享公費、學分補助費或其他政府獎學金」登記。
1.申請書:需簡述家庭經濟狀況。
2.一年內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蓋有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皆請洽註冊組辦理)。
4.108-1學期成績單。
5.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優先錄取低收或身心障礙類別。
1.導師證明:突遭變故或其他特殊情況致生活困難者,條列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並請導師簽章證明。
2.低收證明。
3.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含學生或父母)。

二、109年10月27日中午前,送件生輔組
高雄市政府109-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4千~5千元。
(二)適用對象:高雄市籍、大學部及研究所2年級以下、低收、中低收、非延修生、未領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相同性質之獎助學金、108-2學業成績達80分、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處分,審核錄取基準以學業成績較高者為優先。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三)應檢附資料(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淑芬姐職章):
1.申請書:需簽名切結「未領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相同性質之獎助學金」,並填入108-2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2.108-2學期成績單。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含記事):需具遷入年月資料。
4.低收、中低收證明:如為影本請親自簽名+日期,送件時於本組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淑芬姐職章。

*****備註: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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