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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類 【校外獎助學金】桃園市109學年度各項獎助學金(共6項),10月31日前上線填報並於11月5日前送件生輔組。
109年10月31日前上線填報,並列印於11月5日前送生輔組 http://tycwww.ddns.net/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109學年度各項獎學金」(共6項):

(一)申請書請於109年10月31日前上線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註冊帳戶,登錄申請並列印(背面請貼存摺封面影本),並至生輔組於影本上蓋與「正本相符章」及簽寫切結書,連同應附文件於11月5日前送生輔組,餘請詳閱附檔。

(二)六項金額及適用對象:
1.梁偉卿與梁華一泓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限碩班2年級):
金額:5千元,申請條件:桃園市籍、108學年學業成績達90分、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者(不需申請證明,由本組統一開立)。

2.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限大學部、未領同額以上獎學金,送件時請填列切結登記表):
金額:2萬元,申請條件:桃園市籍、非公費生、延修生、108學年學業成績達80分(身心障礙學生60分)、依學業成績擇優錄取,低收、中低收或身心障礙學生得優先錄取(附證明)。

3.~4.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許李端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限大學部、未領同額以上獎學金,送件時請填列切結登記表):
金額:2萬元,申請條件:桃園市籍、非公費生、非延修生、108學年學業成績達80分、無曠課記錄、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者(不需申請,由本組統一開立)、依學業成績擇優錄取,低收、中低收得優先錄取(附證明)。

5.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限大學部、未領同額以上獎學金,送件時請填列切結登記表):
金額:1萬元,申請條件:桃園市籍、108學年學業成績達80分、無曠課記錄、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者(不需申請,由本組統一開立)、依學業成績擇優錄取,低收、中低收得優先錄取(附證明)。

6.桃園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未領同額以上獎學金,送件時請填列切結登記表):
金額:2萬元。申請條件;低收或中低收(附證明)、桃園市籍、非公費生、非延畢生、108學年學業成績達80分、無曠課記錄、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者(不需申請,由本組統一開立)、依清寒狀況及學業成績擇優錄取。

備註:「校外獎助學金Q&A」網址:https://reurl.cc/3LboZl
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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