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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陽光獎」獎學金,請於111年10月10日前,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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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0月10日前,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陽光獎」獎學金:

一、金額:8千~1萬2千元(分傑出獎、卓越獎)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各學制新生、應屆畢業生)、中華民國籍、學生或父母重大燒傷或顏面損傷(顏面損傷:頭頸臉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並符合任一項推薦條件(請見附檔3),本獎學金分傑出獎跟卓越獎(8千元),並可同時申請該基金會[111獎助學金],餘請詳閱下列說明、附檔及該會官網「2022獎助學金申請說明」,網址https://scls.sunshine.org.tw/

三、 該會另有下列獎助學金可申請:
(一)10/10前自行郵寄申請:
「陽光獎獎學金」、(New)【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
(二)10/10前上線申請並上傳檔案:
「111年度獎助學金」、仁寶電腦「陽光電腦獎助學金」
■以上均請詳閱本校[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或該會官網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cat=1

四、請於該會「2022獎助學金申請說明」網頁點選申請身分,網頁將告知更多可申請的獎學金資訊,網址ttps://scls.sunshine.org.tw/

五、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戶籍謄本申請方法,如附檔4。
六、應檢附文件(依申請書規定順序排列,勿以釘書機裝訂):
(一)申請書(如附檔3):
(二)自傳(如附檔3):除簽名外,皆需以電腦繕打或另附稿紙書寫繳交
1.優良事蹟(200字以上):分項敘近一年內的具體優良事蹟,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或相片說明。
2.自傳(600字以上):說明家庭概況、成長及學習歷程、重大事件影響、未來展望及感想。
3.同意書欄位需簽名(未滿18歲需由監護人簽名)。
(三)推薦書(如附檔3):親友,社工,師長或其它重要他人之推薦書,除簽名外,需以電腦繕打或另附稿紙書寫繳交。
(四)個人存摺影本
(五)三個月内戶籍謄本
(六)在學證明
(七)醫師診斷證明或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顏損者需檢附照片)(八)其他佐證資料:如2張申請人生活照或相關事蹟照,榮耀事蹟之獎狀,照片或剪報......等佐證資料


備註: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請參閱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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