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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林耀東葉金鳳文教基金會「111年度獎助學金」,111年10月31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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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0月31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
財團法人林耀東葉金鳳文教基金會「111年度獎助學金」:

一、金額:5千元
二、適用對象:
彰化縣籍、非新生、110學年學業成績達85分、體育成績達75分、111年未獲其他校外獎學金者、未曾獲該基金會獎學金,且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者。本獎助學金僅彰化5所大學學生可申請,建議符合資格條件學生踴躍送件申請,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一) 品學兼優:操行達85分且未受懲處。
(二) 突遭變故、或父母罹患重大疾病、重大身心障礙。
(三) 低收、中低收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戶籍謄本、財產清單、所得清單等申請方法,如附檔2。
四、應檢附資料:
1.申請書:需導師簽章(如附檔1)。
2.在學證明。
3.110學年成績單:請至註冊組加註學年成績。
4.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5.申請資格證明(以品學兼優資格申請者免附):
突遭變故、低收、中低收、或父母罹患重大疾病、重大身心障礙證明。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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