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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B類 【校外獎助學金】內政部移民署「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獎項共4項,請於112年2月22日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112年2月22日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內政部移民署「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

●請依限將申請資料送生輔組初審(申請書暫不需導師及家長簽名),審核通過經本組上線登錄列印後,另於3月4日公告推薦名單,獲推薦者需盡速至生輔組領取編有流水號之申請表,送請導師簽章(未成年者家長亦需簽章),並於112年3月22日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金額:5千~1萬5千元,本計畫各獎項共5種。

●適用對象:
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 各獎項申請條件及應檢附資料請詳閱附檔1「六、獎項申請應備文件」(申請書暫不需導師及家長簽名),各項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或戶籍謄本等申請方式,請參閱附檔4,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1~4。
●新住民定義:現或曾與本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港澳居民、大陸地區人民,及因婚姻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且在台合法居留、定居設有戶籍者【新住民子女身分不受親生父母是否健在或婚姻關係存續(離異)影響】。

一、優秀獎學金:
(一)金額:7千~1萬1千元(新住民:大學部8千元、碩班1萬元、博班1萬2千元)。
(二)申請條件:
(含碩博班) 本校在學學生、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非公費生、111-1學期功過相抵後未受3次警告以上處分、111-1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85分,)碩博達80分(本校成績單為加權平均成績,請自行以鉛筆於成績單換算為總平均成績:各科成績加總除總科目數)、未領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關機構 “成績優秀性質獎學金或獎勵金”(低收、中低收或領取清寒類別之助學金或領取本校揚鷹生專題研究學習獎勵金者,不受此限)。


(三)應檢附資料(依序排列):
1.申請書(暫不需導師及家長簽名):
家長(或新住民之本國籍配偶)亡故仍須填寫姓名、身分證字號、國籍及國籍代碼國籍代碼如附檔)申請表必備文件欄位請自行檢核勾選
2.父母及學生三人一年內含記事之戶籍謄本或1年內含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
離異,無法檢附本國籍家長(或新住民之本國籍配偶)資料者,需於該名家長姓名欄處(新住民:本國籍配偶姓名欄)加註其身分證字號,俾利查核。如亡故需檢附含記事之除戶戶籍謄本。尚未設籍,需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3.前一學期(111-1)成績單、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4.切結書(如附檔3)。

二、清寒助學金:
(一)金額:8千~1萬2千元(大學部8千元、碩班1萬元、博班1萬2千元)
(二)申請條件:
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非公費生、低收、中低收、111-1學期功過相抵後未受3次警告以上處分、111-1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70分(本校成績單為加權平均成績,請自行以鉛筆於成績單換算為總平均成績)。

((三)應檢附資料(依序排列):
1.申請書(暫不需導師及家長簽名):家長亡故仍須填寫姓名、身分證字號、國籍及國籍代碼並檢附含記事之除戶戶籍謄本;國籍代碼如附檔
2.父母及學生三人一年內含記事之戶籍謄本或1年內含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
離異,無法檢附本國籍家長資料者,需於該名家長姓名欄處加註其身分證字號,俾利查核。如亡故需檢附含記事之除戶戶籍謄本。尚未設籍,需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3.前一學期(111-1)成績單、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4.低收或中低收證明。

三、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

(一)金額: 1萬5千元,無名額限制。
(二)申請條件:
新住民子女且具有111年教育部「總統教育獎」獎狀者。

四、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
(一)金額:5千~1萬元,無名額限制。
(二)申請條件: 新住民子女、111-1學期功過相抵後未受3次警告以上處分、最近3年(109~111學年)於全國性比賽獲獎(請詳閱附檔1)。

六、注意事項:
(一)可同時送件優秀獎學金及清寒助學金,由本組於審核時擇優擇一推薦。
(二)父母如離異,但戶籍謄本(戶口名簿)記事明列父母之婚姻關係及其中一方出生地非臺灣者,亦可申請。但無論是離異或亡故,皆須檢附雙方戶籍謄本資料,並於申請書填寫雙親姓名、國籍及國籍代碼,如因離異無法檢附本國籍家長資料者,需於該名家長姓名欄處加註其身分證字號,俾利查核。
(三)請注意下列各項資料繳交或填寫之日期

1.112年2月22日前,將申請資料送生輔組,經審核通過由本組上線登錄列印之 申請表。
2.112年3月4日公告通過獲推薦名單,獲推薦學生需儘速至生輔組領取編有流水號之申請表,送請導師簽章(未成年者家長亦需簽章)。
3.112年3月22日前,將完成簽名之申請表送生輔組審核推薦。

(四)獲獎者需出席頒獎典禮分享獲獎感想(該署另補助獲獎者及1名協同出席者交通費)

(五)此計畫另有「新住民證照獎勵金」不限在學,金額:5千~3萬,無名額限制,請自行於112年2月20日起至3月20日前,上線報名並下載該系統制式具流水號之申請表,列印簽名後連同其他應檢附資料自行寄送 ,詳如公告,網址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4-1020-21641,r37-1.php?Lang=zh-tw

備註: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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