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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 【校外獎助學金】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學金(共三項),請於112年2月22日前送件生輔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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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2月22日前送件生輔組
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學金(共三項,清寒優良、成績優良及冠名獎學金):

一、金額:2萬元
二、共同適用對象:
大學部、清寒優秀或成績優良、109年1月1日前設籍於新北市三重、蘆洲、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或林口等七區、未曾獲該社獎學金、111學年度未獲其他獎學金(助學金及獎勵金不受此限,來函誤植為110學年度)、未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操行達80分且未受記過處分者。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1~3

三、獎學金項目:
(一)清寒優良獎學金:110學年成績達75分、家境清寒或父母雙亡、非公費生。
(二)成績優良獎學金:110學年成績達80分。
(三)冠名獎學金: 110學年成績達80分。

四、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或戶籍謄本等申請方式,如附檔
五、應繳文件:
(一)申請書2份(1份交學校留存,免貼照片):需浮貼照片二張、並有系所主管擔任推薦人簽名蓋章(含該單位章戳)。
(二)在學證明
(三)110學年成績單:需體育成績,若已修畢或免修體育,請至教務處註冊組註記。
(四)112年2月份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1份
(五)111學年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攜帶申請書至生輔組蓋章證明)
(六)自傳及未來理想(800字內),限電腦打字
(七)文章一篇(2000字以上):題目「我對扶輪社的認知」,限電腦打字
(八)志工服務時數證明乙份。
(九)申請清寒優良獎學金者請加附弱勢證明文件,如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村里長清寒證明、貧戶證明或父母雙亡證明或父母任一方重度殘障手冊影本。

備註: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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