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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111-2學期行天宮文教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請於112年3月10日前,自行上線報名並寄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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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10日前,自行上線報名並郵寄 https://reurl.cc/R1ra0e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11-2學期「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分學業優異及特殊才能二類組):

一、金額:
每學年最高20萬~40萬元,每學期經審查通過,持續培育至畢業。表現優異之獲獎學生,如錄取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研究所入學許可者,經該會詳細審核及評估後,可繼續給予培育。

二、適用對象:
(含博碩班及各學制新生)、本國籍、學業或論文優異(學業組)、或體育、美術、舞蹈、戲劇、等表演相關領域表現優異(特殊才能組),共二組擇一申請,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或先參閱該會官網https://reurl.cc/R1ra0e
(一)學業優異組:
大二至碩博班(含新生)、中華民國籍、符合下列條件(優先錄取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者):
1.大學部:歷年每學期學業成績均達80分且為系排前10%、操行達80分(系排名成績請洽註冊組)。
2.碩博班: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

(二)特殊才能組:
(含各學制新生)中華民國籍、體育競賽或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表演相關領域,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表演相關領域:
近三年曾參與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或國內全國性個人比賽前3名或特優獎。
(2)體育競賽:
近三年在「教育部公佈之最新年度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體育競賽種類之個人競賽項目,獲下列任一條件:
(一)入選國家代表隊或培訓隊。
(二)於國際性具規模比賽、國內由中央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個人競賽項目獲前3名或特優。

三、戶籍謄本及個人所得清單、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等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資料(不可裝訂,需依序排列並以長尾夾固定)
(一)申請書
(二)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記事)、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證明如低收、中低收、重大傷病卡、110年全戶所得清單……等等。
(三)自傳 (含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社會服務看法、如何運用該獎助學金等)。
(四)指導老師(或系所主管)推薦書至少乙份。
(五)在學證明
(六)資賦優異證明:

1、學業優異組:
(1)大學部:大學歷年個別學期含系排名成績單 (詳註冊組辦理)。
(2)碩班:檢附大學(含系排名)及碩士歷年個別學期成績單正本、研究計劃或研究論文概要。
(3)博班: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個別學期成績單正本、碩士論文概要。

2、特殊才能組:
(1)歷年個別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檢附前一學制歷年成績單。
(2)三年內比賽得獎證明或入選國家代表隊、培訓隊證明、個人最具代表性之作品或演出、表現(靜態部分提供照片、圖稿或幻燈片等;動態部分提供個人演出、作品、比賽或專長活動項目之動態紀錄影片)。
(六)若有公益服務證明文件,可供評審參考。
(七)其他足以證明所列狀況之佐證資料。

五、注意事項:
(一)各項文件不可裝訂,需依序排列以長尾夾固定,掛號郵寄之信封並需註明申請組別。
(二)獲獎者有公益參與之義務事項。
(三)餘請詳閱附檔及該獎學金官網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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