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類 【校外獎助學金】111-2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請於3月20日前送件生輔組。
雲林縣政府111-2學期「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新生)、雲林縣籍、低收或家境困難、非在職專班、非進修部、未享公費或其他政府機關或公部門獎學金、111-1學業成績達80分、體育成績達70分(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4 四、應附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111-1成績單 (三) 低收或家境困難證明:家境困難者請填寫導師清寒證明書(如附檔2),並填列出缺席及獎懲情形 五、餘請詳閱附檔1~4。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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