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業務項目
A類 【校外獎助學金】111-2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請於3月20日前送件生輔組。
112年3月20日前,送件生輔組
雲林縣政府111-2學期「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新生)、雲林縣籍、低收或家境困難、非在職專班、非進修部、未享公費或其他政府機關或公部門獎學金、111-1學業成績達80分、體育成績達70分(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4
四、應附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111-1成績單
(三) 低收或家境困難證明:家境困難者請填寫導師清寒證明書(如附檔2),並填列出缺席及獎懲情形
五、餘請詳閱附檔1~4。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