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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類 【校外獎助學金】111-2嘉義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請於112年3月8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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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8日前,送件生輔組
嘉義市政府「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5千元
二、適用對象:
大學部、具嘉義市籍(設籍六個月以上)、家境清寒、學行成績皆達80分、無記過處分(由本組查核)、非新生、未享公費、未領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等獎助學金、無曠課記錄(請於申請書詳實填寫),未成年者需加附家長同意書(如附檔3),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1~4。

三、 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4。
四、應附文件:
(一) 申請書(如附檔2)。
(二) 111-1學期成績單
(三)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四) 清寒證明文件:低收優先考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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