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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 類【校外獎助學金】111-2學期 南投縣政府 「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2年3月16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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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16日前,送件生輔組
111-2學期南投縣政府「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南投縣籍、低收、突遭變故、家境清寒或其他特殊情況(需導師證明,如附檔2)、未享公費或其他政府獎學金,111-1學行成績皆達80分、優先錄取具低收或身心障礙者(家長或學生本人),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3。

四、應檢附資料(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送件時請於「送件線上登記表」加選登記切結「未享公費及其他政府獎學金」。

(一)申請書:需簡述家庭經濟狀況。
(二)一年內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在學證明
(四)111-1學期成績單。
(五)證明文件:
低收證明、或導師證明(家境清寒或其他特殊情況致生活困難者,需條列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並請導師簽章證明,如附檔2)。
如為身心障礙者(父母或學生本人),請加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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