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類【校外獎助學金】 111-2衛福部112年「單親培力計畫」,請於112年3月25日前,自行送件。
112年3月25日前,自行送件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單親培力計畫」: 一、金額:最高補助1萬2千元(學雜費、學分費及臨時托育費) 二、適用對象: 大學部、非延修生、單親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在學學生(含分居、家暴保護令、配偶受刑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強制戒治….)、未領政府學雜費、學分費減免或補助,並符合該計畫之所得限制等規定。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1~9。 三、經濟限制如下列: (一)家庭年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最新年度公告之該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逾臺灣地區平均消費性支出1.5倍。 (二)家庭存款本金平均每人未超過最新年度公告之該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所計算之全年金額。 四、 在學證明、戶籍謄本、財產清單、110年所得清單等申請方法,如附檔。 五、應附文件: (一)申請表 (二)全戶3個月內戶籍謄本 (三)全戶所得清單 (四)學雜費、學分費收據正本或ATM、信用卡繳費明細(如辦理就貸則附銀行撥款通知書及學費繳費單影本) (五)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六)申請人存摺影本 (七)申請臨時托育者須加附相關佐證資料(詳來函,如附檔1)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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