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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類【校外獎助學金】111-2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2年3月17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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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17日前,送件生輔組
新竹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
二、適用對象:
新竹縣籍、大學部、家境清寒、未享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送件時需於本組登記切結)、111-2學行成績及操行達80分。大學部每校名額各1名,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從寬擇優再增額錄取2名(五峰鄉或尖石鄉1名、關西鎮1名)。餘請詳見下列事項及附檔。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111-1學期成績單
(三)在學證明
(四)清寒證明文件
(五)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六)德行成績
五、注意事項:
(一)送件時請於本組登記「切結未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二)證明文件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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