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類【校外獎助學金】111-2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2年3月17日前,送件生輔組。
112年3月17日前,送件生輔組 新竹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 二、適用對象: 新竹縣籍、大學部、家境清寒、未享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送件時需於本組登記切結)、111-2學行成績及操行達80分。大學部每校名額各1名,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從寬擇優再增額錄取2名(五峰鄉或尖石鄉1名、關西鎮1名)。餘請詳見下列事項及附檔。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111-1學期成績單 (三)在學證明 (四)清寒證明文件 (五)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六)德行成績 五、注意事項: (一)送件時請於本組登記「切結未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二)證明文件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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