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類【校外獎助學金】新竹市政府111-2「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12年3月21日前,送件生輔組。
112年3月21日前,送件生輔組 新竹市政府111-2「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4千~1萬元。 二、適用對象: 大學部至碩班、新竹市籍、家境清寒、未享公費及其他政府獎助學金、111-1學期學行皆達80分、各科皆及格、無懲處記錄(由本組統一查核),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資料; *送件時請於本組登記「切結未領公費及其他政府獎助學金」。 (一)申請書。 (二)111-1學期成績單。 (三)戶口名簿影本(影本需加蓋私章)。 (四)家境清寒證明: 1. 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子女(孫子女)或弱勢1~5級證明。 2.村里長證明或導師、學務長於申請表核章證明。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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