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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第二梯次推薦名單,有限期應辦事項,詳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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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獲推薦學生於3月14日前至生輔組領取編有流水號之申請表(請當場檢核申請表資料是否正確),送請導師簽章(未成年者家長亦需簽章),並於112年3月22日前送件生輔組推薦。

二、第二梯次經初審符合資格推薦名單如下列:
(一)新住民子女清寒助學金:
第二梯次送件2名,以平均成績排序錄取較高分者,獲推薦者為企管系 沈O彤。
(二)"新住民"優秀獎學金:1人送件,經初審符合資格獲推薦者為教研所碩班 吳O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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