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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D類 【校外獎助學金】111-2臺北市博愛福利社會基金會[112年度(第17屆)獎助學金」,請於112年3月20日前,自行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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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20日前,自行寄件
臺北市博愛福利社會基金會「112年度(第17屆)獎助學金」:

一、金額:2萬~3萬元(碩博班3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及碩博班) 本國籍、35歲以下、身心障礙或低收、非延畢生、110-2及111-1兩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或班排前40%內、各科皆及格、操行達80分、餘請詳閲下列說明及附檔1~4或該會官網https://www.boaifundation.org.tw/service/12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附文件(需依序排列):
(一)申請表。
(二)110-2及111-1成績單(新生僅需附111-1成績單)
(三)申請人最近之”全身”彩色生活照 2張(不可相同):需為生活照,勿用證件照或半身照片。
(四)推薦書:各社會團體組織或教育界人士,並需於申請書簽名。
(五)在學證明
(六)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身心障礙正反面影本或低收證明影本(需註明「申請獎學金專用」)。
(七)自傳:敘述家庭狀況,障礙原因及成長、學習過程等,(字型設14級字,需1,000~1,200字,並雙面列印以符合該單位節能減碳要求)。
(八)生涯規劃報告:簡述未來規劃、學習計劃及回饋社會計劃等等(字型設14級字,需1,000~1,200字,並雙面列印)
(九)加分項目:近3年之得獎記錄、義工等社會服務、感謝狀影本或獎牌照片等
(十)獎學金個資蒐集告知函暨提供同意書。

五、注意事項:
(一)自傳及生涯規劃報告字形大小請設爲:14級字、需1000~1200字,並以雙面列印。
(二)無故缺席頒獎典禮者視同放棄獎助學金,出席者該會依通訊地址酌予補助助車馬費,行動不便需由他人陪同者,該會補助1名車資。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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