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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 【校外獎助學金】山西文教基金會「山西籍學生111學年度助學金」,請於3月27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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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27日前,送件生輔組:
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山西籍學生111學年度助學金」

一、金額:依申請人數及該基金會預算分配決定。
二、適用對象:
(含僑外陸生、各學制新生)大一至碩博班、山西籍(學生或父系直系血親、或親生母親)、未享公費待遇、非在職研究生。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附文件:
(一) 申請表:需蓋家長及申請人印章
(二) 山西籍證明文件或一等親為山西籍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三) 申請人之郵局或銀行帳戶存摺影本。
(四) 在學證明

五、注意事項:
(一) 獲此助學金均加發「李莊潤潔女士助學金」,金額依申請人數及該基金會預算分配決定。
(二) 餘請詳閱附檔。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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