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 【校外獎助學金】111-2嘉義市嘉女獅子會「嘉女獅子會大學清寒獎助學金」,請於4月10日前送件生輔組。
112年4月10日前,送件生輔組 嘉義市嘉女獅子會「嘉女獅子會大學清寒獎助學金」: 一、金額:1萬元 二、適用對象: 嘉義市籍、大學部、非應屆畢業生(低收延畢者例外,可註明延畢理由送件申請)、家境清寒(低收優先),111-1學行成績皆達70分、非公費生、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未領同性質獎助學金。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三、申請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填寫申請表應注意事項如下 1.申請人需簽名及蓋章:任何同名印章皆可使用,無印章者可自行於便當街新刻木頭印章。 2.低收延畢者:可於申請書申請日期空白處註明延畢理由送件申請。 3.「有否公費待遇及其他獎助學金」欄位:請以111-2學期是否為公費生、領取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或同性質獎助學金等項目勾選詳填「有」、「無」,經本組查核後蓋章證明。 (1)有:請填寫領取之項目名稱及金額 (2)無:送件時請於本組登記「切結未領」, 4. 成績一律填至小數第一位,請勿塗改(塗改不予審核視同放棄)。 5.「學校初審意見」欄:由本組查核成績無誤後統一送請教務處註冊組核章。 (二)111-1成績單。 (三)清寒證明:含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弱勢1~5級證明(需經本組核章)、或村里長清寒證明等文件(低收優先)。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11.php?Lang=zh-tw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