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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 【校外獎助學金】111-2嘉義市嘉女獅子會「嘉女獅子會大學清寒獎助學金」,請於4月10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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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4月10日前,送件生輔組
嘉義市嘉女獅子會「嘉女獅子會大學清寒獎助學金」:

一、金額:1萬元
二、適用對象:
嘉義市籍、大學部、非應屆畢業生(低收延畢者例外,可註明延畢理由送件申請)、家境清寒(低收優先),111-1學行成績皆達70分、非公費生、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未領同性質獎助學金。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三、申請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填寫申請表應注意事項如下
1.申請人需簽名及蓋章:任何同名印章皆可使用,無印章者可自行於便當街新刻木頭印章。
2.低收延畢者:可於申請書申請日期空白處註明延畢理由送件申請。
3.「有否公費待遇及其他獎助學金」欄位:請以111-2學期是否為公費生、領取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或同性質獎助學金等項目勾選詳填「有」、「無」,經本組查核後蓋章證明。
(1)有:請填寫領取之項目名稱及金額
(2)無:送件時請於本組登記「切結未領」,
4. 成績一律填至小數第一位,請勿塗改(塗改不予審核視同放棄)。
5.「學校初審意見」欄:由本組查核成績無誤後統一送請教務處註冊組核章。
(二)111-1成績單。
(三)清寒證明:含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弱勢1~5級證明(需經本組核章)、或村里長清寒證明等文件(低收優先)。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1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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