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業務項目
D類【校外獎助學金】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112年(第17屆)「薪傳100×課輔100」獎助學金,請於112年5月31日前自行送件。
****************************************
112年5月31日前,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112年(第17屆)「薪傳100×課輔100」獎助學金:

一、金額:5萬元。
二、適用對象:
大一至碩二(含新生、及已錄取碩班之應屆畢業生)、家境清寒、110-2學期及111-1學期學行成績各自平均後皆達80分(新生以111-1學期成績為準)、需於課輔期間完成100小時課輔志工服務,本屆課輔服務期間為112年9月至113年8月底止(大四生於課輔期間需在學,已錄取研究所者檢附錄取證明)、課輔對象以資源弱勢或偏鄉國中小學生課後輔導為主(申請獎助階段,不需提出課輔服務對象)、低收優先錄取。
★獲獎者需參與該會舉辦之課輔說明會,了解相關細節後,再自行接洽國中小的輔導室老師,協助推薦合適的對象。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1~3或該會官網https://ppt.cc/fFGuBx

三、申請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方式,如附檔3。
四、應附文件(文件及信封尺寸為A4):
(一) 申請書:需黏貼2吋照片1張(如附檔2)。
(二) 課輔計劃書(600~1000字):需說明申請該獎助學金之原因,及如有機會輔導弱勢學童功課,請具體描述自己的強項科目以及課後輔導計劃(如附檔2)。
(三) 簽署一年内服務100小時志工承諾書(如附檔2)。
(四) 師長推薦書
(五) 在學證明
(六)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印於A4紙張同一面。
(七) 家境清寒證明:低收....弱勢1~5級或村里長清寒證明、或全戶戶籍謄本、1個月內之全戶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
(八) 110-2及111-1學期成績單:碩一及大一生僅需檢附111-1成績單。
(九)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如附檔2)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瀏覽數